影/大甲媽遶境他開車掛朋友車牌被警攔查 最重罰5.4萬元

大甲媽祖遶境進香剛出發,隊伍昨天經過臺中市沙鹿區,一名男子開車要參加遶境,被員警查出他的賓士車掛上別車車牌,他承認車牌被吊扣,向朋友借車牌懸掛上路,警方將依法開出4張罰單,最重可開罰5.4萬元。

大甲媽祖遶境進香隊伍昨天經過臺中市清水警分局轄區,員警昨天執行交通稽查勤務,在沙鹿區鎮南路二段,盤查24歲李姓男子駕駛黑色賓士車,發現牌照與車身不符,李男坦承自己的賓士車日前遭吊扣,他向朋友借用車牌懸掛使用。

警方又查出李男無照駕駛,且已5年第2次違規,李男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第1項第5款及第6款「使用他車牌照」、「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可處3600以上及1萬800元以下罰鍰,及同條例第21條第1項「無照駕駛」且「5年內違規2次」,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警方依法告發並當場禁止其行駛,4張罰單最重可罰他5萬4000元。

大甲媽遶境進香活動4月4日晚上起駕,凌晨進入臺中市清水區,大量人潮將涌入,清水警分局派員維護鑾轎安全外,爲防制改裝車輛聚集產生高分貝噪音,嚴重妨害遶境隊伍或穿梭在行進的人潮中,影響環境安寧,當晚也會同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在沙鹿區公所前共同實施「環、警、監」聯合稽查,針對行經疑似改裝車輛實施攔查,共攔查機車排氣檢驗不合格1輛,錄影蒐證,實施噪音檢測,將不合格車輛依噪音管制法處以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告發交通違規1件依相關規定辦理。

警方呼籲車輛牌照吊扣期間,駕駛勿心存僥倖使用他車號牌行駛,應遵守各項交通規則,以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員警昨天攔獲無照男子,車牌遭扣,竟懸掛朋友車牌。記者遊振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