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車牌遭冒用已報警...1個月後仍連收14罰單 車主氣炸
北市陳姓男子貼文控訴,月前在北市報案車牌遭冒用,沒料一個月後卻接14張罰單,其中10張是苓雅警分局員警所開,讓他氣炸;分局今解釋,警方查獲該車違規通知陳男,陳隔天才去當地警所報案車牌遭冒用,非故意開單,建議陳循管道申訴,審覈通過會依法撤單。
家住臺北市的陳姓男子在網路社羣Threads貼文指,一口氣接到高雄警方開出14張罰單,其中有10張是同一位員警開出的,看照片是違規攔查不停、沿路逃逸。
陳男抱怨,在高雄警方開單之前的前兩天就已報案,車牌遭變造冒用,並當場請住區派出所聯絡分局處理,但一個月後還是收到一疊罰單,指他人違法作惡爲何守法的公民要倒楣?
陳男並質疑,公僕的作法讓他實在是無法認同,來電時已說明非本人人車,當時人、車都在臺北家中,也已報案了,還是開出10張連續罰單,現在還要花時間、精力、金錢去解決這爛人破事,去申訴就解決了?事已至此,發發牢騷摸摸鼻子認了,只能找時間去解決。
開單的苓雅警分局今天上午解釋,分局警組於10月7日晚間7時40分執行勤務時,在興中二路與城西街口,發現轎車並排停車,上前盤查,但駕駛不服稽查取締而逃逸,警方尾隨至中山三路成功橋,該車上橋後逃逸離去。
警方指出,由於該輛車有並排臨停、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及闖紅燈等行爲,因此開出共10張罰單,已由交通裁決所裁定處罰共計8萬6300元罰款。
警方表示,警方制單舉發該車違規行爲,以車追人,隔天通知人在北部的車主陳男,陳之後才向當地警方報案車牌遭冒用,警方無法單憑車主口說就不寄出罰單,建議當事人舉證對自己有利線索並檢附報案資料提出申訴,若審覈通過,會依規定撤單。
北市陳姓男子貼文控訴,1個月月前在北市報案車牌遭冒用,沒料一個月後卻接到14張罰單,其中10張是苓雅警分局員警所開。圖/取自網路社羣Threads
高市苓雅警分局警方於10月7日晚間7時40分執勤在興中二路與城西街口,發現轎車並排停車,沿路違規,後開出10張罰單。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