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身體不適還被迫日接7客 心臟衰竭亡

臺北地檢署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留容媒介性交以營利等罪起訴八人,對應召站業者胡恆銓、經紀武阮薔薇求刑六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應召站業者胡恆銓、經紀武阮薔薇等八人涉嫌仲介至少八名印尼女子來臺,以償還來臺費用、扣留護照逼迫性交易,一女身體不適仍被逼每天接七人,心臟衰竭不治。臺北地檢署昨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留容媒介性交以營利等罪起訴八人,對胡、武阮求刑六年。

檢方調查,卅六歲胡恆銓與越南籍廿六歲武阮薔薇、通緝中印尼籍仲介Luna發起人口販運應召集團;外務卅二歲陳俊佑對應召女拍攝清涼照、收取性交易所得上繳胡;總機卅三歲黃冠𬭎分派應召女給男客;五十一歲方清俊免費「試車」指導及寫心得登網路廣告;廿七歲陳威龍負責接送;四十歲簡鼎元擔任臺北市中山區應召站負責人,卅三歲卓政嘉是外務。

集團在臉書登性交易、SPA工作、卡拉OK陪唱等高薪應徵廣告,或透過介紹方式,誘騙經濟狀況不佳印尼女子從日本以觀光名義來臺,扣留護照恫稱需負擔十至廿萬元不等來臺費用、外出會被警察抓,容留在新北市板橋、永和區及北市中山區的套房性交易,每天上班逾十二小時;應召女每天獲生活費二百至五百元,每次性交易卅至九十分鐘收費一千至四千元,集團近半年便賺進三六二萬元。

一名被害人前年五月入境被逼償還廿萬元,除月經期間休息四至五天,每天被逼接客七人,被扣三百元薪水當生活費,另僅收伙食費二百元。

她身體不適被認爲「裝病」,去年七月八日心臟衰竭經男客撥打一一九叫救護車送醫,她在醫院用手機傳訊向社工、印尼代表處專員求助說「不願回到老闆身邊」,當月十九日不治。

另名被害人身體不適也被要求接客,打一九五五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求救。她稱,二○二四年十一月在印尼談妥來臺,反悔需賠償印尼盾六千萬元,隔月隨旅行社赴日旅遊再來臺,日接六、七人,多則十、十一人。

有兩名被害人今年二月經男客協助逃脫,到印尼在臺辦公室求助,胡、武阮查到男客電話及住處,傳訊及致電要求帶回被害人,稱「我覺得應該不想爲了一個女生而失去工作吧?希望你是懂別人的東西你不可以搶走」,並提及男客上班地點很近,「我會常常叫人去找你」。

檢方分別依人口販運、留容媒介性交以營利、恐嚇罪、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八人,指此犯罪是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的跨國組織犯罪,影響我國國際形象,對胡以及武阮求刑六年,陳、簡求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