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鮮奶茶沒鮮奶 立委批「鮮奶詐騙」

立委鍾佳濱(左)等人昨指不少咖啡店、便利超商等通路,用業務奶僞裝鮮乳詐騙消費者,呼籲認明鮮乳標章纔是真鮮乳。記者曾吉鬆/攝影

許多咖啡館、飲料店使用的鮮奶均爲「業務用奶」,鍾佳濱等民進黨立委昨揭露實際成分除水與生乳外,仍有奶粉、奶油和鮮奶油等成分,僞鮮乳的「鮮奶詐騙」恐致消費者無法識別差異。

立委伍麗華指出,臺灣人熱愛手搖飲,即便市面上奶茶、鮮奶茶價差達十元,許多民衆仍然願意埋單,沒想到理應加鮮奶的鮮奶茶,竟會混雜奶粉、奶油,要求政府應遏止鮮奶詐騙。

鍾佳濱說,不少食品大廠推出業務專用「牛乳」,是從國外進口冰磚還原奶,融化成液體奶後加入奶油等成分,實際成分除了水與生乳,仍有奶粉、奶油、鮮奶油等成分;因業務專用牛乳的包裝,與一般零售通路販售的鮮乳包裝無明顯差別,導致消費者無法清楚識別。

乳業協會秘書長方清泉表示,這類冰磚還原奶消費者很難買到,卻在知名連鎖咖啡店、便利商店,甚至各大飯店通路都喝得到,使用量佔比從二○○八年到二○二四年大增。鍾佳濱說,業務奶用量大增,主因是成本比真正的鮮乳低。

方清泉說,希望全民拒絕僞鮮乳,也呼籲消費者買咖啡或奶茶時要問明白,共同抵制欺騙行爲。

爲保護本土畜牧業及消費者權益,食藥署三日已公告乳品標示新制,「鮮乳」將成爲專有名詞,僅限農業部門核發鮮乳相關標章者使用,新制將於明年七月一日起上路,亂用「鮮乳」標示者,最高可開罰四百萬元。

鍾佳濱說,爲避免消費者混淆,政府應嚴格稽查,明定僅取得畜產會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驗證標章者,才能標示爲鮮乳;衛福部食藥署應請各地方政府加強稽覈手搖飲等零售通路,廠商以進口液態乳調製飲品,不可再稱鮮奶茶。

高大牧場董事長陳東傑表示,臺灣的酪農這幾年很辛苦,鮮奶的品質都能做到比日本好,可惜市面仍充斥僞鮮奶;希望政府能讓消費者瞭解,在超商或咖啡店消費時,商家所用的牛奶是否有鮮乳標章的真鮮乳。

食藥署指出,廠商必須完整揭露產品成分,如實標示添加物和原料,否則依食安法可罰三萬到三百萬元;若誇張造成誤解,最高可罰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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