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購”跑網約車反欠錢?義烏運管部門迴應了:退車,退錢!專項...

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滕一韜

昨天(4月16日),潮新聞“記者幫”報道了浙江義烏的張師傅簽下“以租代購”跑網約車,結果倒欠租金一事。(之前報道)

在潮新聞“記者幫”介入之下,義烏市交通運輸局多次調查協調,並作出回覆。

“非常感謝潮新聞·錢江晚報‘記者幫’,還有運管部門的多次協調,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張師傅告訴記者,裕臻(浙江)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已同意退車,並退回部分費用。(點擊報料)

經多次協調雙方同意簽署退車協議

運管部門提醒:從事網約車運營要考慮風險

針對張師傅的退車糾紛,今天下午,義烏市交通運輸局回覆了調查結果——

2024年9月,張師傅向裕臻(浙江)網約車服務有限公司租了一輛北汽EV5汽車用於跑網約車,根據雙方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爲2024年9月23日至2026年1月21日,承租總費用62000元,其中首付6000元,此後每月支付租金3500元,租賃期限屆滿後,公司再將車輛過戶到張師傅個人名下。

2025年4月3日,張師傅因個人賬戶不明原因被扣款的問題與公司發生糾紛,最終提出退車要求。起初,雙方協商未果,後因公司在未告知張師傅的情況下將裝有個人物品的車輛拖走,張師傅發起了投訴。

2025年4月14日,義烏市交通運輸局在接到相關投訴後立即採取行動進行處置,執法人員當天下午就前往裕臻網約車服務公司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並組織公司負責人和張師傅進行了現場調解。

經查,該公司具有金華市交通運輸局批覆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符合經營要求。公司與張師傅簽署的是汽車以租代購合同,合同仍在有效期內,雙方因提前解約及費用等問題發生糾紛。經現場調解,張師傅已於當天取回車內的個人物品。

2025年4月15日至17日,義烏市交通運輸局又協調張師傅與裕臻公司進行了多番調解,最終促成公司與張師傅達成和解,4月17日上午雙方簽署退車協議。後續,義烏市交通運輸局還將計劃開展網約車服務質量提升專項整治,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義烏市交通運輸局提醒:當前義烏市網約車市場已處於飽和狀態,大家如有意願從事網約車運營工作,請務必要謹慎考慮其中風險。此外,廣大駕駛員在與網約車公司簽訂協議前,請務必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幫”智庫律師支招網約車司機

簽訂“以租代購”合同要謹慎

對於司機們來說,採取“以租代購”模式從事網約車行業確實有着市場門檻低、初期資金負擔小、審覈流程簡單等優勢。同時,租賃公司往往幫忙辦理網約車運輸證等必要手續,對於司機來說也更方便。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新模式也會存在一定風險。

如何降低風險避免糾紛,更好地保護自身權益?記者也諮詢了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名譽主任邵斌律師。

“司機需要仔細查看合同條款,確認公司是否以書面形式明確承諾,從而避免口頭約定與實際合同不符。”邵斌說,若租車公司宣稱“低門檻”“無風險”“保底流水”等條件,需覈實是否與合同條款一致,警惕誇大或模糊宣傳。“租車公司也要充分保障司機的知情權,在簽訂合同前對於核心條款以及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詳盡告知,避免司機一時興起簽下合同,後續引發矛盾糾紛。”

同時,司機有權要求租車公司書面告知車輛性質(營運/非營運)、保險範圍、維修責任等,若公司隱瞞車輛瑕疵或運營風險,可主張撤銷合同或索賠。簽約時可採用錄音、錄像等方式留存告知證據。

邵斌表示,像張師傅簽署的代扣賬號流水協議 ,當事人需明確代扣比例、計算方式及數據查詢權限,要求公司定期提供流水明細並簽字確認,避免後臺數據可能存在被單方操控的風險。“建議司機保留每日流水數據,謹防數據錯亂時的經濟糾紛。”

另外,合同到期後車輛過戶條件,如費用、車況要求等需在合同中逐條列明,警惕“需續租x年”“過戶費”“管理費”等隱形門檻。同時,由於網約車運輸證(車證)無法隨車輛一併過戶,若證件仍需掛靠公司,需提前協商明確相關條件,防止影響後續營運。

“相關部門也可以進一步加強開展‘以租代購’業務的網約車服務公司的審查,設立投訴或司機求助專線。倡導成立網約車行業協會,爲司機提供標準化合同範本、法律諮詢及維權支持,降低個體訴訟成本。”邵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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