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抓141臺!這款車停路邊「看到就拖吊」 最高罰1萬800元

苗栗縣警局加強查處無牌車佔用道路問題,提醒民衆務必合法登記、懸掛車牌。(苗栗縣警局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無牌車佔用路邊公共空間亂象問題頻傳,苗栗縣警局表示,2024年共舉發141件違規並移置保管,違者最高可罰款1萬800元,還需另外繳納拖吊費和保管費,近日已展開加強執,呼籲車主切勿違規,車輛都要合法懸掛車牌,民衆若發現無牌車也可主動通報110,警方將立刻查處。

爲防範無牌車輛佔用公共空間,苗栗縣警察局持續強化對無牌車輛的查處工作,特別是在停車場、住宅區及騎樓人行道等區域。警方表示,無牌車輛不僅破壞停車秩序,也嚴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權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未領用有效牌照的車輛、懸掛他人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停放於道路上的車輛,將面臨新臺幣3600元至1萬800元罰款,並會被拖吊保管。

苗栗縣警局表示,2024年共取締141件無牌車違規。(苗栗縣警局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警方指出,無牌車輛一旦被拖吊,車主在領回車輛時,除了罰款外還需支付拖吊及保管費,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的移置費爲600元、保管費每日100元,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移置費100元、保管費每日50元。

苗栗縣警局統計,2024年共舉發了141件無牌車輛違規事件並進行移置處理,提醒車主應依法登記車輛,並確保懸掛有效的車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問題,若民衆發現無牌車輛停放於公共道路上,也可撥打110報案,警方將立即展開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