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2人端午節聚餐起衝突,一人持刀傷人獲刑

端午佳節本應是鄰里相聚、歡樂祥和的時刻,然而在2024年6月10日,某小區卻因一場聚餐演變成了悲劇,居民鄭某某與範某某從推杯換盞到持刀相向,最終鄭某某因故意傷害他人被南鄭區人民法院判處刑罰。這起案件不僅給當事人雙方帶來了沉重的打擊,也爲廣大羣衆敲響了警鐘。

當天,鄭某某邀請鄰居範某某到家中聚餐,共度端午,席間兩人共飲一瓶白酒。酒過三巡後,因言語失和,雙方先是發生口角,隨後矛盾迅速升級爲肢體衝突。情緒失控的鄭某某竟拿起菜刀砍向範某某,導致範某某面部及左肩部多處受傷。事發後,範某某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經司法鑑定,其頭面部損傷構成輕傷二級。

檢察機關在受理案件後,承辦檢察官仔細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並依法訊問犯罪嫌疑人鄭某某,覈實案件細節,同時積極與公安機關溝通,補充完善相關證據,確保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而後,南鄭區人民檢察院對鄭某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南鄭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認爲:鄭某某在與他人發生衝突後,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鄭某某構成故意傷害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判處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這起案件看似簡單,卻反映出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情緒管理和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鄰里之間本應和睦相處,即使發生矛盾,也應當通過理性溝通和合法途徑解決,而不是訴諸暴力。一時的衝動,不僅讓鄭某某失去了自由,也給兩個家庭帶來了無法挽回的傷害。

衝動是魔鬼。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法律意識,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遇到矛盾糾紛時,保持冷靜,避免因衝動而觸犯法律。同時,在飲酒時也要適度,避免酒後滋事。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民權益的底線,任何違法犯罪行爲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來源:南鄭檢察 編輯:燕子 審覈: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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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陝西衆致(漢中)律師事務所 周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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