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揭臉書名人詐騙廣告多 蔣萬安:研議開罰標準

北市議員曾獻瑩。本報系資料照。

北市議員曾獻瑩今天說,詐團冒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名義在臉書登廣告行騙,臉書賺廣告費卻未盡防詐義務,要市府提告;市長蔣萬安說,將請法務局研議開罰標準。

至發稿爲止,Meta尚未對此事發表看法。

臺北市議會下午進行市政總質詢,國民黨市議員曾獻瑩現場播放臉書廣告,內容爲黃仁勳講述AI起飛潛力,廣告還提及「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曾獻瑩詢問是否爲詐騙廣告,蔣萬安說「是」,臺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也說「當然」。

曾獻瑩指出,北市今年1至3月通報下架4313則詐騙廣告,推估攔阻新臺幣21億元,肯定警察局辛勞,但Meta未善盡知悉其刊登廣告責任,詢問臺北市政府是否願意幫市民提告,並指日本已有求償案例。

曾獻瑩認爲,臉書檯灣公司就在信義區,所以臺北市是六都中可依法裁罰者,要求應持續開罰或一案一罰,才能構成壓力,要求臉書負起責任。

蔣萬安表示,已在多次治安會報要求相關局處積極研議,請Meta針對已反映的詐騙廣告即刻下架,並提供相關詐騙集團背後資料,以及在社羣平臺的防阻詐騙完整計劃。

他指出,Meta起初都有配合下架詐騙廣告,但最近幾次配合度有下降,所以也要求Meta到北市府說明,他們委託律師事務所提出說明,但無法接受。

蔣萬安說,已正式發函到Meta臺灣分公司(臺灣臉書)及美國總公司,要求配合打擊詐騙集團的作爲,希望臉書配合將詐騙廣告下架,並提供背後詐騙集團相關資料,否則將依照消保法規定進行開罰。

他強調,對詐騙深惡痛絕,要求臉書應遵守臺灣法律和負起下架詐騙廣告責任,若不遵守當然要依法開罰,但開罰標準將先待法務局調查清楚和研議,希望Meta要配合臺灣政府打擊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