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月薪不低於基本薪資!《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三讀過!

在院長韓國瑜敲槌後,立法院10日院會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修正草案。(姚志平攝)

立法院今(10)日院會處理《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修法,接連二讀、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宣佈《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依照國民黨版本修正通過,確定未來軍人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黃敬文攝)

立法院今(10)日院會處理《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修法,接連二讀、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宣佈《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依照國民黨版本,修正通過,確定未來義務役軍人月薪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現行《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規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 報請行政院覈定,而國民黨團提出的版本擬改爲「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目前臺灣的基本工資(最低薪資)是月薪28,590元,時薪190元,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而現行義務役月薪則約爲2萬多元。

該案二讀由贊成61位、反對49位通過修法,依照國民黨版本通過二讀,後國民黨團、民衆黨團提案逕付三讀,最終以贊成60位、反對49位再通過三讀,韓國瑜宣佈《軍人待遇條例》第6條修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