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臺區關於加強鳥類等野生動植物保護的通告

漢臺區林業局關於加強鳥類等野生動植物保護的通告

爲切實加強對森林生態系統的保護,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爲,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陝西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現就加強全區鳥類等野生動植物保護有 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野生動植物植物資源,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長並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包括國務院批准公佈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和省政府公佈的省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是指野生動植物的整體(含卵、蛋)、部分及衍生物。

二、所有鳥類等野生動植物均受國家法律保護,全區所有單位和個人都要嚴格遵守保護鳥類等野生動植物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自覺養成愛護、保護鳥類等野生動植物的高尚情操和社會風氣,努力爲野生動植物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良好棲息環境。

三、嚴禁在禁獵期、禁獵區、候鳥棲息繁衍地以及遷徙通道使用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千金砸、漁網(線)、粘網、電網、毒餌、彈弓等工具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嚴禁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等方法獵捕或影響鳥類等野生動物巢、穴、洞及其周邊棲息環境(生態廊道)和干擾候鳥正常生息繁衍的行爲。

四、嚴禁非法獵捕、採挖、收購、出售、購買、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等違法犯罪行爲。

五、嚴禁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六、不得爲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不得爲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製品發佈廣告。

七、嚴禁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爲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八、不準隨意放生野生動物至野外環境,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九、違反本通告的行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因保護國家和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給予補償。

十一、本通告列舉的禁止性規定的除外情況,以及未列舉的其他禁止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陝西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

十二、各鎮辦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檢查,嚴厲查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爲。

十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通告的行爲。電話舉報、救助:0916-2214048,0916-2640071,武鄉林場:0916-2488341,褒河林場:0916-229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