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轉發陸官媒宣傳圖卡 文化部擬偕同陸委會設罰款機制
文化部次長李靜慧5日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推動現況,暨欲求申登世界遺產必先完善我國潛力點保存」並備質詢。(姚志平攝)
針對部分臺灣藝人在中國大陸軍演或政治節日時,轉發陸方官媒宣傳圖卡引發爭議,陸委會將會同文化部召開專案會議,研擬依圖卡內容、轉發頻率與嚴重性進行行政查覈。文化部今日表示,對此打算設立罰鍰機制,至於是否追回補助或限制申請補助,也將一併討論。
文化部次長李靜慧今(5)日赴立法院教文會專案報告,有綠委提問,是否針對有「賣臺行爲」的藝人祭出處罰機制,如追討補助計劃,或規定不能再申請文化部補助。
李靜慧迴應,目前文化部與陸委會正協調,若藝人確實接受對岸補助,並發表傷害國家或踐踏臺灣主權地位等言論,將設立罰鍰機制。至於是否追回既有補助、限制未來申請資格,也列入討論。
綠委也建議,應針對具有「賣臺行爲」的藝人祭出具體處分,包括追討補助或禁止申請,並儘速制定規範,讓藝人前往中國大陸發展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