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藝人唱和大陸 文化部不罰

陸委會日前提供配合中共發表統戰貼文的20多位臺灣藝人名單,女星歐陽娜娜(左圖)、侯佩岑(右圖)等人被點名。(中新社)

陸委會近日點名23位赴陸發展並發表統戰言論的藝人,要求文化部約談,文化部29日表示,已依據陸委會提供的臺灣藝人清單,完成通知和了解工作。多數藝人表達貼文爲中國經紀公司所爲或不知道貼文有違法可能,表達「未來一定會遵守相關法令」。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29日對此表示,此次調查並非以懲處爲目的也已基本結束,但他提醒,如再發生,必然會動用相關規定懲處。

歐陽娜娜、侯佩岑遭點名約談

陸委會近期提供赴大陸發展且配合中共發表統戰貼文如歐陽娜娜、侯佩岑等20多位臺灣藝人名單,請文化部進行約談。樑文傑2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這次調查主要根據3月7日至8日,有23名臺灣藝人配合中共官媒如央視轉發「臺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等說法;另有些人是去年在大陸對臺進行聯合利劍軍演時發表類似貼文。

文化部表示,從此次約談中,文化部也進一步理解及證實大陸言論管制嚴格,日漸增強大陸經紀公司高政治化的經營管理模式,對於藝人的簽約條件充滿着「出錢是老大」心態,有藝人明確表達,其於大陸的個人社羣媒體經營因屬行銷宣傳,所以依經紀約由「中國經紀公司管理」。

文化部提醒 應遵守相關法令

因此,文化部經整體衡量主客觀條件及產業發展現實,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仍將持續提醒臺灣藝人應遵守兩岸相關法令,並繼續健全產業生態環境。文化部長李遠則發表千字公開信,懇切提醒所有臺灣藝人,臺灣從來不反對臺灣藝人爲了更大的市場去大陸發展,但是大陸會在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各種在臺灣無法想像的事,例如發聲、貼文。

樑文傑表示,調查的不是文字內容本身,而是跟中共黨政軍機關的合作行爲,例如央視毫無疑問就是其中之一。這次調查結果許多回復是經紀公司代爲操作,也有些人說不知道違反《兩岸條例》,又或強調以後不會再做同樣的事情。

樑文傑表示,其實把責任推給經紀公司說不太過去。經紀人就是代理人,根據我國《民法》是代理本人名義所爲,直接對本人發生效力,也鄭重告訴在大陸發展的藝人朋友,不要以爲經紀公司幫忙做的事,自己不用負責。

樑文傑說明,因爲這是第一次,目的不在真的懲罰,過去對藝人在大陸發展也沒有類似調查與懲處,強調這次調查已經結束。如今表態顯示政府的認真態度,也能在對岸有所要求時,讓臺灣藝人有理由拒絕。但下一次還有相同狀況,就必然要動用相關規定。

藍委籲包容 勿造成兩岸緊張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指出,我國本來就是言論自由的國家,根本不該限制國民的思想與言論,況且民進黨當初不就是高喊言論自由起家的?爲何現在會一直打壓不同意見的人民?大罷免結束後,民衆已經表達了想法,大家希望的是安居樂業、國家安定,如果民進黨政府仍未察覺,遲早會受到更嚴重的反彈。

馬文君提到,《中華民國憲法》清清楚楚,民進黨如果想要限制這些藝人的言論,是否也要限制臺獨言論?怎麼可以有兩套標準?民主國家就是要包容所有言論與想法,這也是我國最自傲的部分。這種打壓方式只會造成兩岸關係緊張,屆時風險也將提高,但是追求和平纔是執政者應當做的,盼民進黨政府能認真省思。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尊重文化部的調查結果,透過這次文化部的調查,也要提醒藝人「經紀公司跟藝人本身如同一體、不可切割」,這次不罰也讓大家知道這個界限,希望未來大家都要掌握到這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