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無法再躲兵役? 內政部將全面修正體位區分標準
藝人涉閃兵案,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表示,已請主管機關國防部軍醫局對體位區分標準全面修正,共193個項目會逐項討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檢調大動作偵辦藝人涉「閃兵團」躲兵役。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表示,目前不法手段逃兵役共120人,已請主管機關國防部軍醫局對體位區分標準全面修正,共193個項目會逐項討論,也會與國防部、各醫學學會制定更完整SOP,讓兵役體檢、複檢作業過程更嚴謹、公平。
內政部今辦週年記者會,報告過去一年工作成果及未來願景。被問及近期藝人躲兵役問題,沈哲芳表示,目前以不法手段逃兵役共120人,藝人或名人案件已在偵查中,因偵查不公開,不方便作個案回覆。他呼籲,如果逃兵役一定會依法嚴處,且妨害兵役追訴時效20年,請勿存僥倖心態。
沈哲芳表示,按照兵役法規定,役齡男子是19歲到36歲,超過36歲就屬除役,因此涉逃兵役者若超過36歲,就不用再服兵役,也不用參與兵役召集或相關動員,「如果涉及違法事件,還是會被判刑。」
至於制度未來如何修正,沈哲芳表示,已請主管機關國防部軍醫局對體位區分標準全面修正,共193個項目會逐項討論,包括哪些規範要更嚴謹,讓役男沒有空間用不法手段逃兵役。
沈哲芳指出,會持續和國防部與各醫學學會討論,讓複檢程序加強役男身分認定驗證,並制定更完整的SOP,讓兵役體檢、複檢作業過程更嚴謹也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