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想靠血壓免役變難 須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量測
▲國防部預告修改「體位區分標準」,加嚴血壓判別依據。(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涉閃兵案的藝人過半找集團僞造血壓病例,國防部與內政部重新檢討193項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國防部前天預告修法方向,未來中度、重度高血壓經治療,無實質器官病變者各別列爲爲替代役體位A級、B級,且應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另免役體位則需依高血壓合併器官病變及後遺症判定。
役男體位區分標準的主管機關爲國防部與內政部。面對涉閃兵的藝人過半找集團僞造血壓病例,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10月曾表示,正在檢討193個役男體位區分標準項目,血壓部分是重中之重。而國防部12日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將「體位區分標準表」自現行193項次刪減至180項次,另考量替代役因單位不同其服勤性質有明顯差異,替代役體位改區分A級、B級。
在血壓部分,修法通過後,輕度高血壓仍列爲常備役體位,但替代役、免役及體位未定都修正。現行診斷確定爲中、重度高血壓並經6個以上治療的人,分別被列爲替代役、免役,草案則改爲中度、重度高血壓經治療,無實質器官病變者,分別被列爲替代役體位A級、B級。要達到免役體位,是依中度以上高血壓併發實質器官病變及肺動脈高血壓病並有後遺症來判定。體位未定的判別則從中度以上高血壓無實質器官病變,治療未滿6個月者,改爲1年。
另外,中度及重度高血壓測量應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紀錄;紀錄頻率爲日間「6時至22時」每15分鐘紀錄ㄧ次,夜間「22時至6時」30分鐘紀錄ㄧ次,必要時得接受連續動脈血壓監測。
至於受到討論的扁平足部分,過去只要足弓角大於168度者皆爲免役,但修法後將其刪除,會被判定爲替代役體位A級;常備役體位則從足弓角小於等於165度,改爲小於等於168度。另空凹足 Hibb's 角度大於90度者、重度拇趾內、外翻並外生骨疣或拇囊炎者、畸形足有礙穿軍鞋者、先天性或後天性無甲症等,則判定爲替代役體位B級。
而過去被判定有椎間盤突出症不需服常備役,修法改爲經治療後,神經功能檢查的神經電生理檢查無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需服常備役,僅經治療且持身心障礙證明者才達免役標準,其餘則區分爲替代役體位A級、B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