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善治厚植民營經濟發展沃土

楊維立

近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這是我國首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構建了保障民營企業權益的制度框架,爲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提供了法治保障。

民營經濟發展不僅關乎經濟繁榮,也關乎社會就業、民生福祉等方面。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全力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改革舉措,到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從支持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到深化金融賦能;從強化人才支撐保障到“真金白銀”鼓勵培育創新企業……一系列政策舉措瞄準民營企業難點痛點精準發力,傾心傾力爲民營經濟發展培育“沃土”,進一步提高了民營企業的生產力、競爭力,有效激發了民營經濟經營主體的活力和內生動力。

據市場監管總局最新統計數據,今年一季度,全國新設民營企業197.9萬戶,同比增長7.1%,超過過去三年平均增速。截至3月底,我國登記在冊的民營企業超過5700萬戶,佔企業總量的92.3%。長期以來的實踐表明,民營經濟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不斷髮展壯大,走向更廣闊的天地,已經成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

如今,我國的營商環境越來越好,法治已成爲支撐民企發展壯大的堅強後盾。同時也要看到,當前我國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仍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例如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還需進一步優化、政策落實和服務供給還存在短板、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保護還不充分等。民營經濟促進法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促進“兩個健康”寫入了法律,把黨中央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舉措上升到了法律規範。該法的出臺,意味着民營經濟發展被納入法治化軌道,必將有力推動營商環境取長補短,增強營商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一個突出亮點是有的放矢,對破壞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爲架起了“紅線”。比如,要求實施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必須依照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不得超權限、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堅決遏制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等行爲。這些爲涉企執法、監管提供了基本的法治原則和法律遵循,將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持續優化。

這部法律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強化教育引導。比如,對發揮民營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政治引領作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民營經濟組織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從源頭防範和治理腐敗以及履行社會責任等作出了引導性規定。這些對於推動民營企業改革發展、依法經營、轉型升級、提升發展質量具有重要作用。

“徒法不足以自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立法邁出了關鍵一步,接下來要切實抓好落實。要加快形成以民營經濟促進法爲基礎、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爲支撐的法律制度體系;在落實“非禁即入”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更好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在發展新質生產力中積極發揮作用、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投融資環境等方面,仍需細化配套舉措,創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機制;相關工作任重道遠,需要羣策羣力、集思廣益,尤其要進一步暢通政企溝通渠道,認真聽取民營企業家的意見和建議,進而凝聚民智民力,推動民營經濟促進法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法治,既是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堅實後盾。立良法促善治,民營經濟崛起之路定能越走越寬,必將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奔向更廣闊的星辰大海,展現更新更美的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