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搞烏龍!車主收超速罰單 竟是4年前違規「再罰一次」
有民衆在網路上表示收到4年前的交通違規罰單,宜蘭警方迴應,是業務單位疏失,不慎將4年前資料重複入案,已行文撤單、通知受舉發人無須繳納,圖爲宜蘭縣警察局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有民衆收到1張在宜蘭市的超速罰單,但車主不解,今年都沒去宜蘭,怎麼會違規?爲了這張罰單還得請假去監理站申訴,結果這竟是前車主在4年前的罰單,宜蘭警方坦承是業務單位疏失,是重複入案,寄出舉發單爲162件,已經撤單並通知受舉發人無須繳納。
該民衆26日在網路張貼的違規照片,是重機騎士在國道5號側車道北上時,在限速60公里路段,因車速達96公里被移動式測速照相舉發,該民衆在網路上說,照片中除了騎士外,車牌、車款、車色都一模一樣,因此馬上去警局報案。
民衆指出,警方請他請假到監理站申訴,他只能請假處理並透過網路提醒車友,孰料重機前車主迴應,這是2021年的違規照片,當時罰款已經繳納,該民衆說原來這是1張「2021違規的已繳罰單,再重新出爐讓新任車主再繳一次」。
消息曝光後引起網路討論,還有人表示日前也收到同樣的罰單,不少人痛批警方擾民。不過發文者在今早迴應說,早上8時已經到宜蘭監理站致電,對罰單一事感到抱歉並已撤銷。
宜蘭警分局表示,有民衆於網路社羣發文,表示收到2021年的違規超速罰單,經查是本分局業務單位疏失,不慎將2021年移動式測速照相資料重複入案,6月24日將該批162件舉發單列印寄出。
警方表示,發現誤植後,立即主動行文相關監理機關撤單,並制發書函各別通知受舉發人無須繳納,本分局也在此致上最深的歉意,將依規定追究承辦人員行政責任,並檢討制單、審覈機制,杜絕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