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檢師公會全聯會譴責臺師大女足案 籲學校、醫院應負責
民進黨立委範雲(左三)聽取受害學生指控,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去年11月透過立委陳情教練周臺英威脅學生「抽血換學分」,7年來逼迫學生在寒暑假期間連續14天每天抽血3次,否則就威脅扣留畢業學分或強制退學。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師範大學周姓教練爲研究計劃強迫抽血一事,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日發出聲明稿,強調抽血屬侵入性醫療行爲,應由具資格的專業人員執行,理事長賴信亨更擔憂,運動員抽血後可能會造成肌肉組織傷害,後續若再有激烈運動,對身體傷害恐更嚴峻。
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聲明指出,人體研究應以尊重研究對象自主,與保護受試者健康爲前提,凡進行檢體收,包含抽血親入性醫療行爲,應在醫療機構或經衛生主管機關報備許可的場所,並由醫檢師或具專業的專業人員執行,也侵犯職業人員專業範疇。再者,抽血過程必須要符合感染管制作爲,也應該落實法規,避免資料不當濫用。
賴信亨指出,根據網路公開影片畫面來看,抽血者明顯不是專業人員,例如出現局部溶血、血管破裂等,更有觸摸針頭讓細菌打入體內的誇張景象,感染風險極高。
賴信亨說,一般抽血常見使用真空針管,只要一打入人體就會拉力,即使沒有打到血管,也會牽引肌肉層,造成不適。若是針頭不慎穿刺血管更會造成組織損傷或是血管破裂,會出現局部瘀血等。止血後,一般民衆會休息,或是僅處理簡單文書工作,但是這些運動員,若是繼續從事高張力訓練,更是對肌肉組織更大的傷害。
若是依照報載內容,連續14天、1天3次,賴信亨說,以抽血量10c.c.爲例,只要10天要有300c.c.,都比捐血一袋250c.c還多,捐血甚至還有規定天數間隔要兩個月。
賴信亨說,相關程序若沒有經過受試者同意,就違法人體研究。目前計劃雖然已經中止,但是若後續調查有違法情事,希望學校、計劃的承接醫院可以負起責任,也呼籲調查公開透明,讓社會大衆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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