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健身教練撩妹!約學員上旅館「純睡覺」 慘噴15萬元

健身教練約學員旅遊、上旅館,稱兩人並未發生親密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已婚男教練阿義(化名),在健身中心結識一名女學員小苑(化名),兩人經常以「寶貝」、「老公」等親暱稱謂互喊,甚至出遊時也住在同一間房,阿義前妻得知後憤而向老公提告,經臺中地院審理,判阿義需給付15萬元。

判決書指出,阿義與前妻於2018年結婚、2025年離婚,兩人育有兩名子女。然而,阿義卻在2024年起,常與小苑單獨出遊並在外過夜,有親密頭靠頭及牽手等動作,還以「寶貝」、「老公」、「女友」相稱,老婆認爲已明顯超越普通男女關係範疇,憤而提告。

對此,阿義承認自己曾和小苑一同出遊、過夜,但並沒有發生性關係,解釋「寶貝」、「老公」、「女友」等詞彙,只是普通朋友間的正常稱呼,至於爲何出遊時需要住同一間旅館及房間,他無法提出合理之解釋。小苑則稱,自己本就常和男生出去玩,其他男生皆被其稱呼爲老公,並表示自己不知道阿義已婚。

法院審酌,阿義前妻受有非財產上損害,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所受精神上痛苦之程度、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情形,最終判阿義需給付前妻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