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工人包廂開趴「無套硬上傳播妹」!她求饒沒用 這兩處DNA成鐵證

臺中一名已婚、從事粗工的男子在包廂內硬上傳播小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已婚、從事粗工的男子阿國(化名)與友人在商旅包廂開派對時,竟趁着友人離席,在包廂內硬上傳播小姐茹茹(化名),事後遭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國行爲惡劣,且一開始還矢口否認犯行,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茹茹從事傳播小姐工作,2024年10月30日凌晨3時許前某時,粗工阿國與數名友人至臺中某商旅105號包廂聚會,並由友人聯繫阿玲邀請茹茹來作陪。同日4時10分許,茹茹進到包廂後,隨即與阿國等人飲酒聊天;同日上午9時至9時30分間,阿國朋友們因爭執離席至隔壁包廂。

豈料,阿國見包廂內只剩自己與茹茹二人,竟將門反鎖,並用身體將茹茹壓制在沙發上,繼而將手伸進上衣內撫摸胸部。茹茹嚇得急忙將阿國的手抽開,但阿國不顧對方拒絕之意,持續親吻茹茹的嘴巴,還用手撫摸及口舌舔舐對方下體,過程中茹茹不斷以手推阻反抗,阿國仍持續無視,最終強制性交得逞。

阿國挨告後於審理中坦承不諱,核與茹茹、經紀人阿玲、阿國友人於警詢及偵查中證述情節大致相符,加上茹茹的內褲褲底內層斑跡、陰道深度棉棒檢出阿國的DNA,足認阿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

臺中地院審理,阿國妨害告訴人的性自主決定權,所爲實屬不該;考量阿國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中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時才坦承犯行,且雙方籤立和解書後又撤銷和解的協議,復未於辯論終結前與告訴人達成調解、和解或賠償損害,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兼衡阿國自述高中肄業、從事粗工、已婚、無子女、經濟狀況勉持等家庭生活狀況,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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