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導覽員酒後送女友人回家 竟強吻撫臀脫內衣慘了
臺東一名已婚男導覽員酒後載送女性友人回家,趁對方酒意未退強吻、撫胸臀並脫衣,女子放話「我會告訴別人」才嚇退對方。臺東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判刑1年2個月,緩刑3年,須接受保護管束。(本報資料照)
臺東一名已婚男性導覽解說員,深夜聚餐飲酒後騎車送女性友人回家,豈料一踏進門竟變「狼人」,不僅強吻、襲胸、撫臀,甚至脫去女子內衣、外褲,女子反抗並喝斥「我會告訴別人」,才嚇退男子。臺東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男導覽解說員與女子是普通朋友,去年7月23日晚間,兩人與其他友人在臺東縣東河鄉一間餐酒館聚餐飲酒至深夜,男子騎機車載女子回家並進入屋內。男子趁女子酒意未醒,突襲擁吻、撫摸胸臀,解開女子的內衣、脫去外褲,連自己衣褲也部分脫下。
女子當場反抗並放話警告「我會告訴別人」,男子才收手作罷,穿回衣物後離開。事後女子報警,檢方提起公訴。男子坦承犯行,雙方達成民事調解。
法院指出,男子爲滿足私慾而漠視女性性自主權,對於受害女子造成嚴重心理創傷,影響人格發展。考量其已婚、有子女與年邁母親需扶養,從事旅遊業、家庭經濟困難,且犯後態度良好、願賠償並已調解,依刑法中止未遂規定減輕其刑,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3年,須接受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