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擋法案!私下硬逼官員開後門 葉林傳自肥314萬惡行全曝光
▲葉林傳涉嫌經營賭博性電玩店,還介入修法自肥,遭檢察官起訴求處重刑。(資料照/記者黃彥傑翻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經營賭博電玩,爲了取得營業許可,不僅在議會公然斥責官員,擋下「臺北市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修法,逼得官員登門拜會溝通,藉此增加落日豁免條款,保送自己的賭博性電玩店就地合法,不法營業獲利至少314萬。臺北地檢署調查後,29日依圖利、賭博等罪將葉起訴,並痛批葉林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調2024年5月間,偵辦臺北市警局巡官劉維中涉嫌包庇賭色案,當時約談對象包括國民黨籍葉林傳的前服務處主任張翰明、林晴紀(江野晴紀),以及涉嫌行賄的酒店與賭博電玩業者,其中欣欣遊樂場多名員工到案指證,幕後老闆就是葉林傳,專案小組不敢大意,加強蒐證後,在7月底鎖定葉林傳發動搜索。
起訴指出,葉林傳2003年3月起,找林亦宏當人頭,在臺北市林森北路經營欣欣遊樂場,2007年7月起,店內開始擺放賭博性電玩,後來臺北市爲了禁絕賭博性電玩,在審查電玩業者營業申請時,設下多重門檻,包括資本額至少1億元、距離學校1公里以上、以及最小營業面積1000平方公尺。
剛好臺北市商業處在2015年草擬「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放寬在百貨公司內設置普通級遊戲場的限制,葉林傳爲了順利發展自己的電玩事業,不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故意在議會審查時,公開表示「有意見」,讓修正案因此被退回市府,另外在分組質詢時,斥責官員「知不知道有多少申請案被溯及既往而擱置嗎?」
市府官員不知道葉林傳本身就是賭博性電玩老闆,爲求修正案通過,前往葉林傳辦公室拜會、溝通,葉林傳順勢提出新增落日條款,找不知情的議會同僚李傅中武提案修正條文,讓原本不符規定的電玩業者,可在限期內重新申請,且不受原本的嚴格審查限制。
欣欣遊樂場就靠着葉林傳在議會的努力,在2018年改由紀文奇當人頭負責人,順利取得限制性營業證,全臺北市只有另1間金滿意電子遊戲場也是依新增的落日條款取得營業證,稀少性可見一斑,而欣欣遊樂場在2019年5月間轉手經營。
葉林傳因涉嫌違背法令,利用議員修法機會,圖利自己至少314萬5千元的不法利益,此外還與林亦宏、紀文奇等6名店長、員工共犯意圖營利賭博罪,被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葉林傳前服務處主任張翰明涉案部分不起訴,林晴紀(江野晴紀)部分查無不法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