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塑膠以減量替代取代禁用 2035年目標今年提出

環境部指出,新版的一次用產品減量里程碑將納入新增納入零售商品與網購包裝,一次性塑膠的限用與禁用方向也改爲「減量」與「替代使用」,預計下半年提出至2035年的減量期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自2002年起推動減量管制措施,並於2018年針對塑膠袋、免洗餐具、飲料杯及吸管等4大一次性產品提出減量或限用的期程。環境部今天指出,新版的一次用產品減量里程碑將新增納入零售商品與網購包裝,一次性塑膠的限用與禁用方向也改爲「減量」與「替代使用」,預計下半年提出至2035年的減量期程。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指出,雖然我國自2018年起已經全力推動塑膠減量政策,並藉由實施購物袋收費、限制免洗餐具等措施來控制一次性塑膠的使用,但隨着市場環境的快速變化,特別是COVID-19疫情期間,外帶、外送與網購的需求急劇上升,衛生及便利性使一次性塑膠產品使用需求增加,挑戰了原本的減量成效。

爲因應近年國際減塑目標,環境部今年將提出新版「一次用產品減量里程碑」,除了原本的塑膠袋、免洗餐具、飲料杯、吸管外,將新增納入的零售商品與網購包裝,一次性產品減量將增爲6大項。

賴瑩瑩說,2030年和2035年原本的目標分別是限用與禁用,未來將以「減量」和「替代」爲方向,7月1日起至8月31日將開放「減量里程碑許願池」專區,會廣納民衆對一次性產品減量措施的具體建議與期望,並作爲未來施政參考,預計下半年會推出2030和2035年的一次性塑膠產品減量期程。

資源循環署副署長許智倫補充,限用、禁用都只是方法之一,可以用替代材質、循環使用或是租賃的方式等,具體作法除了會參考民衆建議外,也會參考今年的全球塑膠公約討論狀況。

賴瑩瑩強調,新一輪的「全球塑膠公約」談判會議將於今年8月5日開始,環境部表示,我國將密切關注這一進程及未來的塑膠管制方向,並將其作爲參考,定期滾動檢討及調整我國的減量里程碑,確保政策與國際趨勢接軌。

此外,會針對不同場域特性,以鼓勵與限制提供等策略並用,聚焦於推動重複使用與回收利用,並透過擴大二手袋使用、回收重複使用容器、建置循環杯租借系統等方式,兼顧減量與生活便利,下半年將在建國花市做爲減塑的示範場域,與花市的管理單位、自治單位及攤販共同建立可推動的減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