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促進證券業高質量發展,自律和他律都是重要路徑

近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加強自律管理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其中對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引導督促服務功能發揮、加強合規風控體系建設、加強輿論引導和預期管理等7個方面提出28條措施。

7月11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公告稱,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主承銷商中標承銷費引發市場關注,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交易商協會對相關機構啓動自律調查。將來,可以根據情況並處責令改正、責令致歉、暫停相關業務、暫停會員權利、認定不適當人選、取消業務資格或取消會員資格的自律處分措施。

如果將這兩件事聯繫起來可以看出,一方面對證券業的立規更加具體、執行力更強,另一方面對涉嫌違規行爲的監控更加嚴格。而目的都是爲了積極推動證券業高質量發展。

要進一步推進證券業高質量發展,一方面要明確重點規範範圍。

上述《實施意見》把加強保薦承銷業務自律管理列在顯著位置,說明其中問題不少。當然,還有其他多個需要規範的方面。

投資者深惡痛絕的是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和內幕交易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爲。無論是保薦承銷費用階梯遞增收費,還是低價獲得保薦承銷資格,都會產生實際和衍生效應,從而對資本市場健康發展造成嚴重損害。

6月16日,廣發銀行發佈採購公告,擬通過採購選定最多不超過6家中選供應商,爲其提供2025—2026年二級資本債券承銷服務。同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針對市場成員反映的低價承銷、低價包銷、拼盤投資、利益輸送等問題,發佈了《關於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承銷規範的通知》。

在後來廣發銀行發佈的公告中,6家機構中標,承銷服務費總額爲人民幣63448元,其中兩家中標者含稅預估服務費僅爲700元。這多少有點“頂風而上”的意味,無論是行業協會還是監管機構都“難以容忍”。同時也說明一些規範性措施難以落實。

《實施意見》明確,要進一步規範保薦承銷費用收取、關注不正當競爭行爲、嚴禁階梯遞增收費。上述6家主承銷商因爲低價被啓動自律調查說明,以非正規化手段在保薦承銷上獲取更多市場份額今後將受到更加嚴厲的監管。

另外,《實施意見》明確,(證券行業協會)將研究把投價報告質量納入投行執業質量評價體系,督促承銷商高質量出具投價報告。對此,有業界人士評論說,強調投價報告的重要性,有助於券商切實提升投價報告質量,降低出現配合性報告的概率。

非但如此,今後還應該研究將投價報告質量列入“終身追責”的範圍。不實報告或者配合性報告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連帶責任。這方面在司法實踐上已經有所體現。

另一方面,要進一步促進證券業高質量發展,需要持續強化他律促自律。

首先,促進自律需要加強監管來實現。

今年3月中旬,中國證券業協會通報了2024年自律措施實施情況:2024年協會依規審結自律案件11批,對13家次公司、53人次從業人員採取紀律處分和自律管理措施。

去年9月修訂後的《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措施實施辦法》施行,其中明確,要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客觀公正,綜合考量違規性質、危害後果、社會影響、過錯程度等主客觀因素,實施種類、幅度相匹配的自律措施。

其次,促進自律需要加強輿論監督來實現。

《實施意見》明確:將輿情響應時限壓縮至4小時,同時將違規名單的動態管理週期縮短至30天。要看到,重視輿情不是要建立“防火牆”,也不是要建立“滅火隊”,而是通過重視輿論監督促進整改措施的加速落實。

事實證明,很多資本市場存在的問題是通過輿論監督暴露出來的,並且在微觀和政策層面上得到體現。這方面的輿論監督只能加強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削弱。這是促進行業自律、健康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總之,證券業邁向高質量發展的新維度,需要相關主體的自律,也需要他律。在自律方面,需要強化紅線意識,任何違規的事,不論大小都會受到追究;在他律方面,進一步細化規則,加強懲戒的力度,以及發揮包括輿論監督在內的各種制約措施都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