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辦理入學”爲餌的詐騙案宣判,守護教育公平與羣衆權益
近年來,隨着升學競爭日益激烈,許多家長爲子女教育問題傾注大量心血,甚至不惜重金尋求“門路”。這種焦慮心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幫忙辦理入學”爲名佈置陷阱,致使學生家長蒙受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2024年,一起借辦理高中入學實施詐騙的案件經西平縣人民檢察院細緻審查、依法指控,最終被告人被法院定罪判刑,彰顯了維護教育公平、保護羣衆利益的決心。
中考失利求學心切,家長落入入學陷阱
2024 年 6 月,左某某一家遭遇了孩子升學的難題,其女兒中考成績不理想,爲了能讓女兒順利上高中,左某某心急如焚,四處尋求辦法。正在左某某一籌莫展之際,他的朋友馬某某的男朋友王某某,主動透露了一條“門路”,聲稱自己有親戚在某重點高中身居要職,能夠輕鬆解決孩子入學問題。有了馬某某的牽線搭橋,左某某選擇相信王某某的說辭。隨後,王某某以需要打點關係爲由,多次通過馬某某向左某某索要錢財共計9000餘元。左某某夫妻愛女心切,陸續將錢轉出,滿心期待女兒能因此獲得入學資格。
謊言穿幫又生詭計,銀行卡內資金被盜
然而,直到2024年8月底,新學期即將開始,左某某女兒上學的事情卻遲遲沒有進展。夫妻二人心中起疑,專程從外地趕回老家與王某某當面交涉。爲繼續維持騙局,王某某帶着左某某夫妻前往之前承諾的重點高中,實地查看教室和宿舍,騙取左某某夫妻的信任。但騙局終究難以長久,沒多久,王某某便謊稱該高中的相關負責人正在接受紀委調查,事情辦不成了。爲了安撫左某某夫妻二人的情緒,王某某稱可以轉而聯繫另外一所高中,保證讓孩子有學上。
幾天後,王某某再次編造理由,稱在辦理學籍過程中,查到左某某的個人徵信存在問題,導致無法辦理入學手續,誘導左某某將一筆“還款金”存入其個人銀行卡。隨後,王某某以“協助處理徵信問題”爲名,騙取了左某某的銀行卡及密碼,並趁機將卡內兩萬餘元存款全部取出,用於個人揮霍。
檢察官細緻審查,鎖定詐騙犯罪事實
左某某在遲遲未收到入學通知且聯繫王某某無果後,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24年12月19日,案件被移送至西平縣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高度重視,面對王某某起初的狡辯和混淆視聽,開展了耐心細緻的訊問工作,並對案件證據進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檢察官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從王某某的供述中尋找破綻。同時,對案件證據進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將轉賬記錄、聊天記錄以及相關證人證言等一一比對覈實。在審查過程中,檢察官發現王某某的行爲存在諸多疑點,例如其所謂的 “親戚關係” 純屬虛構,收取的費用去向不明等。檢察官指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2025年2月28日,經西平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西平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同時責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賠被害人35000餘元。宣判後,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生效。
本案中,檢察官提醒廣大家長:子女求學應通過正規渠道和途徑,遵守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招生規定。切勿輕信他人所謂的“特殊門路”“內部指標”,以免落入詐騙陷阱,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困擾。
來源:中國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