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新房竟被開發商改成樣板房

(原標題:業主新房竟被開發商改成樣板房)

花近400萬元購置的杭州蕭山新房,竟在施工階段被開發商擅自裝修成樣板間對外開放。當業主肖女士發現時,屋內已然掛滿裝飾畫、擺好全套傢俱。在和開發商幾輪溝通無果後,這場博弈正在逐漸走向法庭。

【自己買的房子成了樣板房,開發商:領導決定的】

2024年8月,肖女士以總價379.6萬元購入杭州蕭山區西房宸樾世際軒小區4棟303室,合同明確約定爲硬裝交付,交付時間爲2026年12月。

今年年初,肖女士途經小區時發現她購買的這套房子裡亮着燈,上樓後撞見銷售人員帶客參觀,她的新房已經變成了“樣板房”。

而當時的購房合同裡特別註明“實體交付樣板房設置在4幢203室”,並非肖女士所購買的303室。肖女士氣憤道:“開發商在沒經過我同意就對房子進行了軟裝,在牆面鑽孔安裝掛鉤和壁畫,導致牆紙破損,去年12月開始用作商業展示。”

發現問題後,肖女士表示她當下立即聯繫了買房時的銷售。肖女士告訴記者:“銷售告訴我當時並不知道這個事情,她以爲溝通過,她說這套房子還沒有正式移交給我,他們公司有使用權,後續會更新後交付給我”。

爲什麼肖女士所購的303房源被改成了樣板房呢?對此,肖女士也很困惑,她說:“沒有任何原因,每次問他們(開發商)也不說,就說是領導決定的。”

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開發商,但對方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律師:開發商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事件發生後,肖女士已經和開發商協商多輪,但雙方並沒有達成一致。

起初開發商提出“將軟裝拆除,恢復原狀”,肖女士並沒有同意,此後肖女士提出要開發商賠償的方案,同樣也遭到了對方拒絕。

“開發商最新的解決方案是贈送我包陽臺,說是價值4-5萬元,但後續還希望繼續使用我的房子作爲樣板間展示,我沒有同意,事情都沒有處理好怎麼可以繼續展示我的房子呢?”肖女士如是說道。

由於多次溝通無果,肖女士已在本月初已經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請。

開發商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肖女士購買的新房當作樣板房進行展示,是否侵權呢?

浙江智仁律師事務所的隋婉君律師告訴記者:“開發商在未告知業主且未徵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房屋裝修未爲樣板間,並進行了商業促銷使用,此行爲明顯違反了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標準,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對於銷售所說的“房屋沒有正式移交前,公司有使用權”的說法,她表示:“房屋雖然沒有交付,但業主已經簽署了買賣合同,對房屋有物權期待權,開發商不能隨意處置。”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2023年重慶曾發生過類似案例,業主張某和重慶某置業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開發商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將他的房子改成了樣板房,張某遂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法院認爲開發商行爲違反了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標準,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最後在法院的調解下,開發商給業主換了一套全新的房子。

就在今年早些時候,紹興也發生了類似的事件,涉事的開發商最後賠償了業主1.7萬元。

截至發稿,肖女士購買的303室已經落鎖不對外開放,但開發商仍然沒有搬走傢俱。此事後續會如何發展,潮新聞將持續關注。(潮新聞 記者 盛哲徽 方倩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