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天然氣退出公有地未果 新北議員:公園租路邊攤為何不行

新北市議會今舉行一至六審聯合質詢,財政局長陳榮貴備詢。記者劉懿萱/攝影

新北市議會今舉行一至六審聯合質詢,國民黨議員蔡健棠主張,公有地不應便宜租給天然氣整壓站,牽管還要百姓出錢,認爲應退出公有地。財政局長陳榮貴說,天然氣公司是涉及公共利益的營業單位,蔡反問「百姓去公園租來做路邊攤,爲什麼不可以?」也是爲了家庭生活,沒有公共利益嗎?一席話讓局長們錯愕。

蔡健棠問,全新北市天然瓦斯的抽換有幾%?板橋一定抽換很多,但較偏遠地方沒有抽換很多,每次接管的時候,都要百姓自己出,一樓就幾十萬,且全新北市的天然氣公司,承租多少市府公有地,在上面蓋整壓站,每次市府都說因爲公共使用,不能不租給天然氣公司。

蔡健棠質疑,減壓站在公園,可以任由他來把它蓋起來、把它圍起來「就是合法的嗎?」新北市政府永遠圖利財團,永遠都沒替百姓想是不是這樣?如果百姓去公園租來做路邊攤,爲什麼不可以?爲什麼財團要租整壓站,公務部門一定要覈准,並主張天然氣整壓站退出公有地。

財政局長陳榮貴說,天然氣公司跟一般的租賃不一樣,天然氣公司是一個涉及公共利益的營業單位。蔡則反問,「那我賣路邊攤沒有公共利益嗎?」爲了家庭生活、社會平衡,沒有公共利益嗎?並請主席裁示一週提檢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