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與AOP仲裁案初步結果 需支付AOP 156萬歐元
藥華藥強調,這次結果並非終審,公司仍會與律師商議後,繼續爭取公司應有權益。目前公司在歐洲仍與AOP維持合作的關係,歐洲市場中是出貨無虞的,維持穩定的收益,雙方的授權合約依然有效,本件仲裁判斷不影響公司出貨歐洲的既定時程。
藥華藥表示,因AOP違反與藥華藥締結合約之約定,逾延交付臨牀試驗資料,嚴重逾延藥華藥訂就自制生物新藥 P1101申請美國藥證之時程,且AOP未依約支付應適應之臨牀試驗資料補償,致藥華藥向仲裁法院提起仲裁,請求違約賠償。
藥華藥17日晚間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其以歐洲通路商AOP違約而向國際商會(ICC)提請仲裁賠償一案,接獲部分仲裁判斷(Partial Final Award)。ICC針對藥華藥提出逾延美國藥證的送件,駁回藥華藥對AOP損害賠償請求;ICC也要求藥華藥需賠償AOP約156萬歐元。
其中,包括AOP於其對藥華藥通路銷售藥品價格的補償,藥華藥應支付AOP 209,036.48歐元,自2021年2月16日起以基礎利率加上5%,最高不超過6%之年息。藥華藥還應支付總計1,353,976.63歐元及自2020年10月20日起以基礎利率加上5%,最高不超過6%之年息。
不過,ICC對AOP主張藥華藥於公司使用AOP臨牀試驗申請美國藥證、及藥華藥於歐洲供貨不穩定及提供客保等請求,同樣也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