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迪再發文:這次分手和離婚無異

楊迪今天再次發文談分手!

他說明雙方是達成共識不要孩子的,兩人的關係早就像親人一樣,這麼多年從未虧欠過女友。“這些年,我倆相濡以沫,雖沒婚姻之式,也過婚姻之實,所以這次分手和離婚無異。”前任本人的聊天記錄則顯示,她認爲楊迪的態度應該是:“我不欠任何人交代,我的家務事我自己處理好了,至於其他,無可奉告。”楊迪同時曬出全家福,證明所謂“新歡”是自己的妹妹。他還表示希望網友不要到媽媽的社交平臺下謾罵“惡婆婆”,因爲楊迪媽媽一直是最支持他們的。

又是像親人一樣的話術……雖沒婚姻之式,也過婚姻之實,所以這次分手和離婚無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句話可以計入分手語錄史冊 ,我直呼一聲6 啊!太好笑了,無異於離婚,那財產分半了嘛?真是便宜佔盡,好話都讓他說了。離婚可以分身家啊,這什麼也分不到啊!雖然大夥都在cue財產分割,但是我感覺楊迪講這句有過婚姻之實真的讓我很難以接受(?就莫名感覺放明面上講這東西好奇怪,而且也不妥吧)我看着謊話連篇,他媽之前還上節目說想他早點結婚要孩子,結果這就說不要孩子了?就他那麼聽他媽話能不要孩子?笑死人了,謊話連篇的一家人。所以分手的理由是什麼?三觀一致多麼難得咋還分手?其實女生都不願意男朋友把自己只當成親人吧……雖然說的約定好一起不要孩子,但是以後大概率以後男方會找個年輕的結婚然後立馬生孩子。之前闞清子那前男友拖了幾年被罵成什麼樣子了,現在這個分手和離婚無異和你喜歡大海我愛過你有什麼區別啊!通篇我都能接受,但是別說“分手與離婚無異”這種話,婚姻可不僅是感情關係,也是共同經濟體,法律上雙方有規定的義務權利,就比如離婚會分割財產,可分手這種事兒,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