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向上2025|國辦“1號文”後,廣州如何優化政府引導基金管理?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龐成 實習生 倪紛紛 廣州報道

今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即國辦“1號文”),圍繞政府投資的基金設立、募資、運行、退出全流程,分八部分提出25條具體措施,旨在構建更加科學高效的政府投資基金管理體系,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

“目前,廣州已初步形成市區兩級且涵蓋基礎設施、新興產業、科技創新等多領域的政府引導基金體系,但這些基金也存在規模‘小而散’、新興產業類基金佔比偏低、專業化運營水平不足、缺乏合理容錯機制等突出問題。”2025年廣州兩會即將召開之際,民革廣州市委會提交了《進一步改革優化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加大賦能廣州新質生產力佈局》集體提案。

作爲引導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方式及重要工具之一,政府投資引導基金以扶持當地重大戰略性功能及新興產業發展爲使命,在培育形成新質生產力方面扮演着重要引領性角色。

據瞭解,民革廣州市委會組織了課題組,對廣州多隻具有代表性政府引導基金進行了實地調研,並重點對基金設立、募資、投資、風險補償、激勵約束、退出、監督考覈等流程及其政策規定進行了梳理分析,在此基礎上形成集體提案建議。

調研顯示,截至2023年末,廣州市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共10支,大多於2014-2019年期間創立,涵蓋工業轉型升級、新興產業等諸多功能性領域;同時,市轄各行政區也先後成立了區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總體上看,廣州全市已形成市區兩級的政府引導基金體系。

民革廣州市委會表示,從近十年管理運營實踐看,廣州市的政府引導基金髮揮着有效支持重大樞紐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引進海內外“高精尖缺”人才,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類企業創新創業的重要作用,爲加快廣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了一定的引領性貢獻。

但是隨着中央提出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和廣州市確立“產業第一、製造業立市”等新戰略形勢下,廣州市政府引導基金在規模結構、品種設置及運營管理機制等方面呈現諸多不相適應之處,逐步暴露出影響基金運營效率和產業培育的若干突出問題。

例如,在規模方面,廣州現有的政府引導基金總量規模偏小,且分散於多個部門牽頭管理,呈“撒胡椒麪”式分配,對龍頭企業、重大項目吸引和扶持力度不足。在結構方面,基金結構有待優化,新興產業類基金佔比偏低,難以對新興產業培育形成“雨淋式”效應。在品質設置方面,尚未建立政府運營管理的“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同時還存在引導基金品種設置上重複、交叉等問題。此外,與國內知名政府引導基金管理相比,廣州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市場化仍待提升,缺乏必要合理的容錯機制;基金配套政策待完善,缺乏合理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對此,民革廣州市委會集體提案建議,一是加大現有政府引導基金的優化、重組與整合,大幅提高產業發展類引導基金比重,優化整合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借鑑深圳等先進城市經驗,新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

二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資金來源與保障機制,多元拓展基金來源渠道,統籌整合全市產業類專項資金,在逐步減少財政補貼補助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政府引導基金持續穩定的資金來源。例如,清理、盤活各類財政存量資金,擴充政府產業基金的資金來源;積極探索各類資本多元參與設立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等。

三是按市場化、專業化導向推進政府基金運營管理模式改革,精準把握政策性目標和商業化運作之間的平衡,按市場化、專業化導向推進政府基金運營管理模式改革,優化受託機構遴選機制,建立項目科學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優化基金退出機制。

四是強化配套政策支持,促進引導基金高效可持續發展,改革資金性質定位,合理調整基金返投政策,探索建立虧損補償機制,加大對基金管理人才激勵、財稅等政策支持。

五是優化監督考覈體系,儘快建立合理容錯機制,一方面,要修訂完善基金績效評價體系,針對不同行業和政策導向的基金分類、分階段設置不同指標實施績效考覈;另一方面,在規範合作管理機構的評估篩選、引資和投資基礎上,加強對基金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此外,還要加快建立合理的容錯機制,明確制定盡職免責的條件與標準,進一步優化基金考覈方式,建立風險容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