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商品房銷售公示新規:明確配套教育開辦以教育局公佈爲準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2月18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發佈《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的通知》(簡稱《通知》)。與2020年版的通知相比,新版通知內容有多處更新。其中提到,要明確提示配套教育設施開辦及相關政策以所在區教育局公佈爲準。
《通知》稱,本次修訂後,結合工作實際,增加了配建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的車位車庫信息,總平面圖中建築區劃範圍;預售和現售項目商品住宅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等公示信息,增加廣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官網作爲公示平臺;增加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專線電話、投訴專線電話、廣州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電話作爲市民反映渠道。
與此同時,《通知》提出,商品房項目及其配套設施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間,並明確配套設施是否移交政府。而在項目配套教育設施建設相關信息方面,明確提示配套教育設施開辦及相關政策以所在區教育局公佈爲準。
新版通知將於今年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爲五年。
編輯 寇德娜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