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老年朋友們,養老院防詐避坑請查收

新快報訊 近年來,隨着我國養老服務快速發展,一些養老機構出於迅速回籠資金、增加客戶黏性、降低運營風險等考慮,採取了預收費模式運營。預收費在一定程度上,讓老年人及家屬享受了優惠的價格,節省了逐月交費的時間成本。但一些養老機構預收大額費用後,出現了不按合同履行義務、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資金鍊斷裂破產倒閉等情況,導致風險積聚。甚至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養老服務”的名義,以“高利息、高回報”爲誘餌,實施非法集資,騙老年人的“養老錢”。日前,廣州市民政局整理了「防詐避坑乾貨」,讓養老不花冤枉錢。

怎樣定義養老機構?

根據民政部頒佈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爲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牀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第十條: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在收住老年人後10個工作日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同級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

什麼是養老機構預收費?

2024年民政部等7部委印發的《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的指導意見》中指出:養老機構預收費是指養老機構提前向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收取一定額度費用,並承諾在一定時間內,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提供相應養老服務的行爲。養老機構預收的費用主要包括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

養老機構預收費有預收期限和預收額度的要求嗎?

《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養老服務費預收的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牀位費的12倍。

養老機構可以收取會員費嗎?

《關於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對養老機構爲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收取會員費的,省級民政部門可以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明確會員費最高額度等限制性要求。尚未建成或者已建成但尚不具備收住老年人條件的養老機構,不得收取會員費。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政府與社會力量合作建設的養老機構,不得收取會員費。養老機構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爲失信被執行人,或者因非法集資、詐騙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被納入養老服務、企業、社會組織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尚未移出的,不得收取會員費。養老機構不得超過牀位供給能力承諾服務,確保交費的老年人總數不得超出其備案牀位總數,預收費用總額不得超出其固定資產淨額(已經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價值不計入固定資產淨額)。

想入住廣州的養老機構,在籤合同時要注意什麼呢?

合同需詳細列明服務內容、收費標準、退費條件及違約金比例,避免模糊表述(如“優惠折扣需另議”);您可以參考市民政局會同市場監管局制發的《廣州市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文本提出:養老機構預收費建議標準並要求明確退費條款,明確要求不得違規收取大額預付費、向服務對象兜售保健品,不得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虛假誇大宣傳、承諾明顯低於市場價入住、折扣返利等與事實不符的條件誘導老年人交納費用。

同時還應警惕合同中“投資返利”“以房養老”“免費醫療”“優先入住”等條款,此類內容可能涉及非法集資或詐騙。

簽訂合同前還可尋求律師或社區法律援助,覈實條款合法性。

遇到問題怎麼辦?

老年人及家屬在養老機構交費中,如果遇到問題,可以通過網站留言、撥打電話等方式,向當地民政部門諮詢,瞭解有關政策要求。如果發現養老機構有涉嫌非法集資的線索,請及時向屬地民政、市場監管、金融監管部門舉報或者向公安部門報案。

小貼士:防騙必殺技

查戶口:養老院沒貼營業執照?快跑!掃碼查民政局備案!

要選擇已依法登記並在民政部門備案,取得《養老機構備案回執》的養老機構,可在廣州市民政局官網查看全市已在民政部門依法辦理備案的養老機構。

實地看:問已入住老人:“伙食咋樣?亂收費嗎?”

建議老年朋友入住前可多次實地查看機構環境、入住率及服務質量,若發現長期空置或設施簡陋,需提高警惕。

留心眼:“高收益”“免費領”?警惕變相收費和虛假宣傳!

機構收取的預付款僅能用於養老服務或老人應急,若發現資金流向不明(如投資理財項目),應立即保留證據並舉報;注意甄別“一次性高額會員費”“養老服務卡”等變相收費套路,警惕“年化收益10%”“免費旅遊+養老”等宣傳,避免資金被挪用或無法退款。

採寫:新快報記者麥婉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