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能源普通代表人訴訟一審判決:駁回10名原告14.23萬元索賠請求

來源:新浪財經-鷹眼工作室

market 近日,廣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涉及自然人王曉東、姚靖等10名原告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爲由提起的普通代表人訴訟一審判決結果。

訴訟背景回顧

2024年7月30日,廣西能源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狀》《應訴通知書》等法律文書。10名自然人投資者向廣西能源及秦敏等8名被告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要求廣西能源賠償損失合計人民幣142,306.91元,其餘7名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審判決詳情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王曉東、姚靖等10人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795.5元由10名投資者負擔。若不服判決,原告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或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並按規定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否則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對公司影響及後續

本次訴訟爲一審判決,涉案金額較小,對廣西能源損益不會產生不利影響。公司將按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及時披露案件後續進展。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點擊查看公告原文>>

聲明: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本文爲AI大模型基於第三方數據庫自動發佈,任何在本文出現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個股、評論、預測、圖表、指標、理論、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爲參考,不構成個人投資建議。受限於第三方數據庫質量等問題,我們無法對數據的真實性及完整性進行分辨或覈驗,因此本文內容可能出現不準確、不完整、誤導性的內容或信息,具體以公司公告爲準。如有疑問,請聯繫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