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創意應兼顧公共利益

近日,某飲料品牌在多個城市的公交站臺投放3D立體式廣告裝置,成爲街頭熱議焦點。巨大的飲料瓶從廣告牌中“躍出”,搭配鮮亮的色彩,極具視覺衝擊力,吸引了不少路人目光。然而,這一創意廣告也隨之引發諸多爭議。不少市民吐槽,凸出的瓶身侵佔了公共空間,給出行帶來不便,部分安置欠妥的立體裝置甚至存在磕碰風險,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在“注意力即流量”的當下,爲品牌聚流量、匯人氣,吸引用戶注意力成爲廣告營銷的關鍵目標。受此理念驅動,越來越多的品牌跳出傳統的平面廣告思維,紛紛採用異形海報、戶外互動裝置等各種創意手段展示產品,在視覺感受、情緒互動等方面給用戶以新的體驗,也收穫了良好的傳播效果,助力品牌脫穎而出。

從品牌追求曝光量、打造記憶點的角度而言,藉助各種廣告創意推動產品“出圈”本無可厚非。但如果過於追求轟動效果,而忽視用戶的實際體驗感受,往往會適得其反,容易遭到流量的“反噬”。此次引發爭議的3D廣告便是典型案例,儘管賺取了大量話題和熱度,卻導致公衆對該品牌的好感度大幅下降,最終得不償失。

當廣告創意走入公共場景,企業就必須對其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負責。廣告創意在視覺感染力、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揮空間或許無限,但“不侵犯他人權益”的底線始終清晰明確。優質的廣告創意,理應在空間規劃、使用體驗和安全規範等方面嚴守這一底線,在追求創意效果的同時,充分考慮公衆的利益和需求。

品牌創新表達和公共體驗並非不可兼得。設計師和廣告從業者應站在用戶的角度進行思考,統籌兼顧廣告創意的視覺表現力、場景適配性和人本友好度。惟有當廣告創意閃耀着人本理念的光芒,以雅俗共賞的形式愉悅大衆,以細緻貼心的設計提供便利,以充滿溫度的創意打動人心,才能真正實現品牌傳播與公共利益的雙贏。(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