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多位“金融副市長”離任,迴歸金融業或爲常態

南方財經記者 龐成 廣州報道

近期,廣東多位“金融副市長”出現職務調動。

南方財經記者注意到,6月25日,惠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因工作崗位變動,接受李俊玲辭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同日,廣東省屬大型金控企業——粵財控股發佈公告稱,根據上級管理部門通知,汕頭市副市長趙志濤任粵財控股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更早之前的6月5日,廣東金融監管局覈准了劉鵬廣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副理事長、主任的任職資格。

據統計,包括上述3人在內,廣東省內原有7名地級市“金融副市長”,數量一度位居全國前列。

業內人士指出,近年來,金融系統幹部任職地方已成趨勢,這類具備金融從業經驗的領導幹部有助於深化政銀企合作關係,在推動政策落地、加強資源整合、做好風險防控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三名“金融副市長”調任

從公開履歷來看,近期廣東調任的三名“金融副市長”頗具共性:均系“70後”,且赴任地方政府前均長期在金融監管部門履職。

其中,李俊玲曾長期在廣東人行系統任職,先後任人行廣州分行會計財務處處長等職。2017年7月,任人行惠州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外匯局惠州市中心支局局長。2020年6月後,任惠州市副市長。

趙志濤則長期任職於證監繫統,曾任廣東證監局基金監管處處長、會計監管處處長、辦公室(黨務工作辦公室)主任等職,2019年12月,調任汕頭市副市長。

劉鵬於2004年7月進入原銀監會工作,擔任原銀監會人事部機關人事處幹部等職。2013年6月,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先後擔任辦公廳秘書處正處級秘書、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金融消費教育處處長。2015年8月,劉鵬又回到銀監會(2018 年機構改革後爲銀保監會),擔任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處處長、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一處處長等職。2020年6月,劉鵬“南下”,從銀保監會調任廣東省揭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直至今年2月辭去這一職務。

據統計,廣東省內原有7名地級市“金融副市長”。除此次調任的3人外,還包括:深圳市副市長羅晃浩、中山市委常委兼常務副市長葉紅光、汕尾市副市長曾宏武、江門市委常委兼常務副市長鄭曉毅4人。

兼具專業與行政背景

近年來,金融系統幹部任職地方已成趨勢,從分管工作領域來看,“金融副市長”,除了分管金融工作外,往往還分管財政、國資、科技等領域工作。

以此次調任的3人爲例,李俊玲主要負責科技、工業和信息化、通信、商務、口岸、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體育、市場監管、知識產權、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金融方面工作。趙志濤則負責民政、水利、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退役軍人事務、金融、民族宗教事務、地方誌方面工作。劉鵬在擔任揭陽市副市長期間,除分管金融工作外,還負責科技、工業、商務、口岸、通信、統計、政務服務數據管理、招商方面工作。

業內人士指出,兼具專業與行政背景的“金融副市長”,在推動政策落地、加強資源整合、做好金融風險防控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例如,趙志濤在汕頭任職期間,大力推動資本市場“汕頭板塊”高質量發展,形成了鼓勵上市、支持上市、服務上市的濃厚氛圍,2020年以來,汕頭市新增A股上市公司6家,港股1家,行業涉及大健康製藥、紡織服裝、新一代電子信息、化工、玩具製造等領域。

劉鵬在揭陽任職期間,大力推動揭西農商銀行風險處置工作。引入多家佛山市市屬金融機構入股揭西農商銀行,幫助揭西農商銀行實現了各項指標符合監管要求,守住了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在今年2月舉行的惠州市高質量發展大會暨全市重大項目集中動工儀式上,時任惠州市副市長的李俊玲表示,當前,以製造業當家的惠州,生產性服務業有一定的提升空間,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尤爲重要。惠州將圍繞金融和現代服務業發展,重點實施商貿企業高成長計劃、聚焦兩大支柱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做大做強、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以“文旅+百業”激活消費新動能,助力產業高質量發展。

迴歸金融機構較普遍

“金融副市長” 離任後的去向也值得關注。除李俊玲的安排尚未披露外,從去向來看,“金融副市長”離任後繼續迴歸金融機構情況相對普遍。

根據安排,趙志濤將任粵財控股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粵財控股是廣東省政府直屬大型金融控股企業,註冊資本508億元,下轄18家主要企業,業務涵蓋信託理財、銀行、資管等多個板塊,業務規模超1.5萬億元。

劉鵬則是於今年6月初,獲監管批准接替麥延厚出任廣東省聯社主任一職。廣東省聯社於今年4月首度對外“官宣”其改革方向:將嚴格按照廣東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積極推動改制組建農商聯合銀行工作。市場期待憑藉其在金融監管和地方金融治理方面的經驗,劉鵬能加快推動廣東農信系統改革。

民生證券研究院等一份研報指出,自2018年以來,全國各省份開始密集迎來專職分管地方金融事務的副省長或副市長,他們通常分管財政、國資等部門,在防範和推動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起到關鍵作用。此外,有金融領域從業經驗和履歷的領導幹部有助於深化政銀企合作關係,爲地方政府和城投企業引入更多金融活水,助力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上述研報稱,不同地市的“金融副市長”配置存在差異,對應的管理思路以及引致的方向結果或也有些不同;從去向來看,不同於省級層面,“金融副市長”或多爲掛職,離任後繼續迴歸金融機構相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