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力發展跨海島旅遊,推動郵輪、遊艇、帆船、潛游等項目發展
近日,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旅遊強省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明確提出實施文旅投資100項在建重大項目和100項重點招商項目“雙百”計劃,力爭到2027年,全省年接待遊客突破9.5億人次,旅遊總收入突破1.3萬億元,現代旅遊業體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各項主要指標位居全國前列,建成高水平旅遊強省。措施指出,廣東省將進一步優化旅遊發展空間佈局,高水平建設濱海旅遊經濟帶,加強“海洋—海島—海岸”與跨海島立體開發,大力發展跨海島旅遊,推動郵輪、遊艇、帆船、潛游、海釣等高端濱海旅遊項目發展。
主要內容如下: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旅遊發展的重要論述,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奮力建設旅遊強省,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圍繞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聚焦高質量發展主題,緊扣構建現代旅遊業體系,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大力發展人民滿意、人民受益的旅遊,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旅遊目的地,將廣東打造成爲濱海旅遊新高地、溫泉康養示範地、現代旅遊消費引領地,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廣東實踐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文旅投資100項在建重大項目和100項重點招商項目“雙百”計劃,力爭到2027年,全省年接待遊客突破9.5億人次,旅遊總收入突破1.3萬億元,旅遊產品供給更加豐富,新質生產力賦能作用突顯,現代旅遊業體系基本形成。到2030年,旅遊業綜合功能全面發揮,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大幅提升,各項主要指標位居全國前列,建成高水平旅遊強省。
二、加強旅遊發展謀劃佈局
(一)優化旅遊發展空間佈局。堅持區域協同、陸海統籌、城鄉一體,推動形成特色鮮明、區域聯動、優勢互補的旅遊發展佈局。支持珠三角九市重點發展地標景觀、商貿會展、節慶賽事、主題公園、娛樂購物、科技體驗等優勢項目,提升城市景觀風貌和人文內涵,推進城景一體、城旅一體,全面立體展示現代都市風采。高水平建設濱海旅遊經濟帶,加強“海洋—海島—海岸”與跨海島立體開發,大力發展跨海島旅遊,推動郵輪、遊艇、帆船、潛游、海釣等高端濱海旅遊項目發展。築牢粵北生態屏障,統籌發展生態休閒旅遊,進一步優化生態旅遊環境,做大做強特色生態旅遊產業。
(二)促進旅遊融入重大發展戰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旅遊一體化發展,高質量打造大灣區文化和旅遊產業圈,充分發揮大灣區高塔聯盟作用,依託港珠澳大橋、深中通道等重大工程打造大灣區城市精品旅遊線路。推動旅遊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大力發展智慧旅遊,加強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推進數字賦能文旅場景建設。依託重大項目發展特色工業旅遊,推動現代工程景觀、創意產業集聚園區等建設。推動旅遊助力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深化農林文旅融合發展,立足地域特色創新休閒體驗式旅遊、鄉村旅遊等業態,發展景觀農業、創意農業,支持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創建A級旅遊景區,形成“景區帶鎮村”發展格局。推動旅遊與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相融合,依託郊野公園、山地公園、溼地公園等打造綠色旅遊線路,依託東江、西江、北江和萬里碧道、綠美碧帶、水利風景區、幸福河湖等,打造水系旅遊精品航線和特色水利旅遊產品。
三、推動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
(三)保護文化遺產和生態資源。統籌人文資源、生態資源保護和旅遊發展,加強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的系統性保護,將更多的文物和文化資源納入旅遊線路、融入旅遊景區景點。推進生態旅遊可持續發展,對生態穩定性較好、承載能力較強的森林、草原、湖泊、溼地等自然空間,在做好保護的基礎上適度有序開發開放。
(四)促進文化和旅遊雙向融合。堅持以文化爲魂推動旅遊發展,打造“請到廣東過大年”、“跟着龍舟去旅行”、“節慶嘆非遺”、“驛路同遊”等具有廣東辨識度的文化旅遊品牌。推動文化藝術、歷史人文資源等融入旅遊產業,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具有嶺南特色的旅遊度假區、文化街區,推出文物主題、紅色旅遊、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旅遊線路,在景區宣介、產品打造、導遊講解中注入更多思想性、藝術性內涵,提升旅遊演藝、文創產品的文化含量。加強博物館改革發展,激發創新活力,提升服務效能。支持有條件的文化場館創建A級旅遊景區。大力發展“演藝+旅遊”、“美食+旅遊”、“賽事+旅遊”,推動多產業融合發展。
四、優化旅遊產品供給質量
(五)打造高質量的旅遊景區度假區。以世界文化遺產、國家5A級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等爲基礎,打造2-3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世界級旅遊景區、度假區。推動廣州塔、清遠古龍峽創建國家5A級旅遊景區,順德華僑城歡樂海岸、梅州客天下創建國家級旅遊度假區。支持條件較好的旅遊景區、度假區、休閒街區、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等創建國家級旅遊品牌。
(六)全面提升濱海旅遊。建好廣東省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加強“南海I號”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建設一批海洋文化旅遊景區。推出現代化海洋牧場、潛水觀光、帆船帆板等項目,打造一批“跳島遊”、灣區海上“一程多站”旅遊線路。統籌用好濱海、內河、水鄉等水系旅遊資源,連通內河與近海海島,開發水系旅遊產品。發展水上運動、河湖遊輪遊艇等水經濟旅遊產業,推進粵港澳遊艇自由行。
(七)積極發展溫泉康養旅遊。融合溫泉、森林、中醫藥等資源,促進“泉、藥、醫、養、遊”一體發展,打造溫泉康養集聚區。加快建設康養類旅遊景區、省級以上旅遊度假區,推動環南崑山—羅浮山森林溫泉康養目的地、嶺南國家公園生態旅遊集聚區、橫琴粵港澳大灣區康養度假基地建設。
(八)提升城市旅遊能級。支持廣州、深圳建設世界級旅遊城市,建設一批知名旅遊城市。優化城市旅遊空間和產品佈局,完善城市旅遊線路。規劃建設綠道、騎行道等微循環休閒設施,加強旅遊休閒街區建設,實施文化和旅遊產業賦能城市更新行動,持續擦亮“粵夜粵美”夜間文旅品牌。以首店首發經濟效應培育消費增長點,提升商圈品質,推動商務旅遊加快發展,培育文商旅體融合消費業態。
五、培育壯大旅遊經營主體
(九)做強重點骨幹文旅企業。支持國有重點文旅企業深化改革,做強文旅主業,打造若干品牌影響力強、國際業務能力突出的旅遊集團。統籌安排文化強省建設專項資金,引導重點企業發展壯大,培育一批創新型旅遊“獨角獸”和“隱形冠軍”企業。支持省內優質旅遊企業參與國家5A級旅遊景區和國家級旅遊度假區的升級改造和運營,以合資、參股等方式加強與國內外知名旅遊集團合作。鼓勵有實力的科技、交通等企業跨界佈局旅遊產業。
(十)促進傳統企業轉型升級。推動國有旅遊景區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所有權、管理權、經營權分離,助力實現景區再造。推動在線旅遊企業有序發展。優化旅行社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探索出臺支持旅行社發展的措施。完善A級景區、星級飯店(民宿)、旅行社等級評定、複覈和退出機制。
(十一)着力推動重大項目建設。建立重大項目清單,抓好在建項目、推進招商項目、完善儲備項目。支持重點企業積極參與“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文旅項目。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招商、投融資對接,加大文旅招商推介力度,吸引優質文旅企業來粵投資。將文旅領域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和設備更新項目納入超長期特別國債、旅遊發展基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
六、完善旅遊基礎設施條件
(十二)構建高品質旅遊住宿體系。積極引進國內外高端酒店和著名酒店管理集團,培育本土優質酒店品牌,推動星級飯店增量提質。在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省級以上旅遊度假區等周邊配套建設高品質休閒度假酒店。鼓勵各地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發展品牌鄉村酒店、特色民宿,構建高品質多元化旅遊住宿體系。
(十三)加強旅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機場、碼頭、高鐵站、地鐵站等旅遊服務設施功能。加強交通幹線與重要旅遊景區銜接,推動普通國省道和縣道覆蓋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省級以上旅遊度假區。將景區景點、風景名勝區、文化景觀納入道路交通標誌範圍。推進旅遊風景道建設,規劃建設濱海旅遊公路。依託交通樞紐,新建和改造一批功能完備的旅遊集散中心。
(十四)優化旅遊公共信息和便民服務。以A級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爲重點,加強旅遊服務中心、停車場等建設,優化智慧旅遊公共服務信息平臺。打造高速公路特色主題服務區,在國省道沿線佈局旅遊驛站、觀景平臺、停車區,完善充電樁等配套設施。規劃建設一批國家C級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加強第三衛生間和移動廁所等便利化旅遊設施建設,推動90%以上的旅遊景區、公共文化場館廁所逐步達到國家Ⅱ類以上標準。
七、綜合施策促進引客入粵
(十五)加強旅遊宣傳推廣。開展“週末嘆廣東”宣傳推廣計劃,聯動周邊地區打造跨區域旅遊線路產品。構建“主流媒體、新媒體、在線平臺+創意營銷”的全領域推廣模式,不斷強化“活力廣東·時尚灣區”品牌形象。推出文旅推廣大使。持續提升廣東旅遊博覽會影響力,設立海外旅遊推廣中心,積極承辦國際性旅遊大會,開展入境旅行商夥伴行動,加強境外市場營銷。
(十六)優化簽證和通關政策。用好用足各類過境入境免籤政策,優化經港澳地區外國旅遊團入境珠三角地區和汕頭市144小時免籤政策。簡化省內空港和海港口岸通關手續,增加境外遊客入境查驗通道和快捷通關設施,實現旅行社團隊遊客快速通關。推行外籍人員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深圳寶安國際機場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查驗手續。
(十七)提升入境旅遊服務便利度。推動實現入境遊客持護照、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大陸)通行證辦理住宿登記、交通出行、文旅消費等個人事務。進一步擴大境外銀行卡受理覆蓋面,增設支付服務設施,持續加強移動支付推廣應用。落實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鼓勵更多商戶申請成爲退稅商店,豐富退稅商品種類。完善重點文旅場所、綜合客運樞紐等的多語種服務,推動重點旅遊城市提供外文版線上信息諮詢服務。
八、營造良好旅遊市場環境
(十八)促進文化旅遊消費。持續開展文化和旅遊促消費系列活動,推出消費免減、積分兌換、文旅主題信用卡等惠民措施,積極培育“粵式新潮流”文旅消費新場景、新業態。優化重點旅遊景區、文化場館預約機制,鼓勵景區推出淡季門票免費或優惠活動。
(十九)維護旅遊市場秩序。積極推進文旅標準體系建設。推動旅遊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標杆服務員”,探索建立先行賠付、誠信退賠機制,推動多元化解旅遊糾紛。實施A級旅遊景區、旅行社、星級飯店等經營主體信用評價、風險預警和分級分類監管。強化跨部門跨區域協同監管,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
(二十)加強旅遊安全風險防範。加快出臺人行玻璃設施技術規範、民宿服務安全管理指南,抓好道路交通、食品衛生、景區設施等安全保障。提升旅遊應急管理能力,完善旅遊突發事件應對機制。深化旅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高風險遊樂項目安全監管,強化旅遊安全教育提示,提升旅遊安全保障能力,維護良好旅遊秩序。大力倡導文明旅遊,持續開展文明旅遊公益宣傳、教育引導和志願服務,不斷提高旅遊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九、強化旅遊業發展保障
加強黨對旅遊工作的全面領導,推動形成黨委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文化和旅遊部門主抓、有關部門積極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人民羣衆共建共享的大旅遊工作格局。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對旅遊業重點項目建設的資金支持,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機構爲小微旅遊經營主體貸款提供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旅遊項目建設。推動金融機構完善支持旅遊業發展的服務措施,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上市融資或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支持文化旅遊項目充分利用資產證券化融資工具降低融資成本。優化用地用林用海政策,依法依規保障旅遊項目合理需求。強化人才智力支撐,培育、引進一批高素質旅遊人才。加強政策發佈和解讀,全面展示各地旅遊發展的成果和經驗,營造旅遊業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