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視線不良頻傳!消基會籲文化部:增列補償條款
近年臺灣演唱會市場蓬勃發展,然而隨着高價票券熱賣,消費糾紛也隨之攀升,消基會就表示,已接獲多起「演唱會座位視線不良」申訴案件,不少人入座後才發現根本看不到舞臺。(圖/消基會)
近年臺灣演唱會市場蓬勃發展,然而隨着高價票券熱賣,消費糾紛也隨之攀升,消基會就表示,已接獲多起「演唱會座位視線不良」申訴案件,不少人入座後才發現根本看不到舞臺,爲此呼籲文化部,應立即檢討《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增列「視線揭露與補償」條款,並提供民衆申訴協助,讓每位觀衆都能看得見舞臺、也看得見權益。
消基會指出,消費者投訴主辦單位包括多家知名公司,且案件顯示,即便主辦單位事前公告「部分區域視線遮蔽」,但實際現場的遮蔽狀況往往超出預期,舞臺設計、道具升降、燈光吊架、攝影機軌道等,均可能讓消費者在整場演出中無法清楚觀看錶演。
其中有案件指出,雖然主辦方公告「開演十分鐘內可向工作人員反映並調整座位」,但當日現場滿場,工作人員回覆「無其他座位可調,僅能退票或原位觀賞」,等同於讓消費者只能吞下委屈,而此情況並非個案,而是制度上長期缺乏明確指引與補救機制所致。
消基會提到,雖文化部規定,業者應於票券銷售資訊中載明票價、演出時間、演出地點、座次、節目名稱及「其他應告知消費者之事項」,然而,視線遮蔽是否屬於「應告知事項」之一,實務上並無明確定義,也無強制揭露方式,若主管機關僅以「宣導」方式處理,而未建立具體規範,勢必讓消費爭議不斷重演。
消基會呼籲,文化部應更進一步,透過跨部會協調研擬「大型藝文展演消費爭議評估指引」,並建立舞臺設計異動及視線遮蔽揭露標準,唯有將資訊透明、消費安全、公平補償納入政策核心,才能讓藝文活動的美好迴歸初衷,而非成爲消費者的遺憾。
消基會也提醒,售票平臺與主辦單位應自律建立「視線保障機制」,並落實資訊揭露與現場補償,而消費者在購票時應注意票面公告、舞臺設計圖及遮蔽警語,保留購票證明與現場紀錄,以利日後申訴。
文化部迴應,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已訂定票券應載明「其他應告知消費者事項」,亦已經常性宣導藝文票券應載明包含視線遮蔽區訊息。
文化部強調,目前大型售票平臺及場館多已清楚公佈座位圖、提供座位遮蔽示意圖等,主辦單位售票時亦會公告說明遮蔽情況、現場照片或依其規劃提供不同票價,讓消費者可選擇。
後續除持續向主辦單位、售票平臺等宣導應明確載明視線不良區及提供區隔票價等相關訊息,並應友善處理相關爭議事件,也將與主辦單位、售票平臺、場館等思考研議更加明確的標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