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亞在臺灣」依親居留廢止 仍可申請來臺團聚
陸配網紅「亞亞在臺灣」自揭遭舉報被移民署約談。圖/取自抖音網頁
劉姓女陸配透過社羣媒體「亞亞在臺灣」發表武統言論,移民署昨天完成依親居留許可廢止處分書,健保同步停用,出境方式仍未定,但她未來仍可依法申請,經審查覈可後來臺團聚。
另方面,外傳劉女假結婚來臺,中國家人也來臺生活。但據瞭解,劉女與臺灣丈夫婚後依親來臺,婚姻關係持續至今,2人育有3名幼童;劉女在中國大陸的父母曾來臺探望,並無逾期在臺居留;此外,劉女僅持有中國大陸護照。
移民署11日表示,劉女透過「亞亞在臺灣」發佈「遲遲不武統」等言論,經查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以「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廢止在臺依親居留許可,且5年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
移民署昨天完成劉女依親居留許可廢止處分書,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規定,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未在臺設有戶籍,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居留滿6個月後,才符合參加全民健保資格。劉女因依親居留許可遭廢止,在臺健保資格也於昨天同步取消。
另方面,雖然劉女已被廢止在臺依親居留許可,但丈夫和子女仍在臺生活。劉女離境後,未來仍可申請來臺探望團聚親人。
依據移民署官網資料,陸配依法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主管機關經審查後得核給1個月內停留期間許可;通過面談後准予延期,期間爲5個月。通過面談的陸配申請再次入境,經主管機關認爲無婚姻異常之虞,且無依法不予許可之情形者,依規定覈准停留期間爲6個月。
據指出,劉女被以「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爲由,廢止依親居留許可,近年罕見;過去移民署也曾查出中部徐姓陸配依親對象身亡、工作不穩,經審查後認爲有危害社會安定之虞,廢止長期居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