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光電屋頂防颱標準12級風 丹娜絲颱風後加嚴聲浪起

臺南市國中小几乎都利用屋頂、球場設置光電設備,防風標準是12級風。聯合報系資料照

受丹娜絲颱風影響,南部部分光電場也受損,影響發電。臺南市國中小學幾乎屋頂都有光電設備,或設光電風雨球場,教育局表示,確實有光電板被吹落,但未波及到附近民宅。未來會要求廠商落實巡檢,特別是颱風來之前,除巡檢,若因發現有問題,還必須做好加固,確保安全。有校長也建議應提高防風標準。

臺南市教育局表示,全市200多所國中小配合政策,都用屋頂、球場、停車場設置光電,並依照防風規範設置,用途係數爲1.1,屬於重要設施等級,高於一般建築如住家、大樓的標準,依照防風標準每秒風速32.5公尺,可耐12級風。因這些光電設備由廠商管理,目前尚無學校回報光電設備受損,但確實有部分學校的光電板被吹落,影響到發電,另有學校屋頂鐵皮被吹落,也造成光電設施受損,目前正統計中。

有位校長說,該校屋頂光電設備有幾片光電板被吹落,掉在操場上,因爲電線被扯斷,暫時無法發電,必須等修復後才能發揮發電功能。有校長表示,以這次颱風超過13、14級的強風,若在市區因建築物多,學校四周有高樓大廈阻擋強風,風力會較小,但偏鄉小校因四周可能較無大建築阻擋,風力就會較強,以這次颱風從臺灣海峽迎面而來,濱海偏鄉小校受影響較大,要求廠商在臺風前落實巡檢很重要。

也有校長說,在與廠商簽訂光電契約時,有特別加註,當中央氣象署發佈颱風警報,廠商就必須在臺風來之前到場巡檢,確保光電設備安全。由於未來極端氣候頻率增高,而類似從西部而來的颱風也不會只有一次,教育部推動學校利用屋頂、球場、廊道設置光電設備,應該提高光電設備的防風標準。

臺南市國中小几乎都利用屋頂、球場設置光電設備,防風標準是12級風。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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