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龜速車開42公里」 國道警氣:後面車都想哭了 代替月亮懲罰你

國道5號雪山隧道出現一輛僅以42公里行駛的龜速車,遠低於70公里限速,因此吃罰單。(圖/翻攝自國道公路警察局)

國道雖有最高速限規定,但車速過慢也違規,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國道5號雪山隧道出現一輛以42公里行駛的龜速車,遠低於70公里的最低限速,直呼「到底是腳無力,還是車無力?後方的車子都想哭了,只能代替月亮懲罰你」,並提醒駕駛人,雪隧採科技執法,低速或違規行駛都會面臨3000至6000元罰款。

國道公路警察局昨(23)日在臉書指出,國道5號雪山隧道速限70公里,但有一臺貨車僅開42公里,「到底是腳無力,還是車無力?」前方明明沒有車,卻如此行駛,令人不解。

國道公路警察局直言,「後方的車子都想哭了,只能代替月亮懲罰你」,提醒駕駛人雪隧有科技執法,北向路段常出現龜速車,應保持適當安全車距。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在高速或快速道路若低於最低速限,或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變換車道、減速或停車等,都屬違規行爲,可處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款。

貼文也引起網友留言,「低於最低速限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吊銷駕照嗎?」、「高速公路一堆龜速車,內車道一堆開不到最高速限的」、「這種慢慢開車,只適合走省道」、「42公里比我阿嬤騎機車還慢」、「看來龜殼很重」、「違規車輛應採累計方式,對於違規次數越多,要加重處罰」、「麻煩多抓一點這種的」、「可以多罰一點嗎,每次走雪隧就像是在開獎」、「這麼喜歡當路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