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道內側時速96公里 車主因龜速吞3000元罰單
陳姓民衆行駛國3內側路段時速僅96公里,未達內側車道速限110公里規定挨罰3000元。(民衆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國道警方表示,中部地區國3沙鹿交流道附近、南投服務區附近及國6國姓交流道附近,時常有龜速車行駛在內側車道挨罰。(楊靜茹攝)
南投縣陳姓民衆日前行駛國道3號北向284.1公里處內側路段,時速僅96公里,未達內側車道速限110公里規定,因龜速遭罰鍰3000元,他po文提醒親朋好友;未料多名友人曾有慘痛經歷,國道6號最高速限100公里,朋友曾開內側車速99公里也收挨罰3000元。
陳姓民衆說,上月下旬他開車行駛在國3北向284.1公里處內側車道,當時時速96公里,對他而言96公里不算太慢,也沒有超速,仔細看違規事實,才知是「小型車未依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限速110公里,行速96公里。」挨罰3000元,他知道內側車道不能太慢,但不知要開到最高速限纔不會被罰。
國道警方表示,國道、快速公路的內側車道爲超車道,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若駕駛車輛速度較慢者,不得佔用行駛在內側車道,以維持整體車流順暢,違者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國道警方指出,中部地區國道3號沙鹿交流道附近、南投服務區附近及國道6號國姓交流道附近,時常有龜速車行駛在內側車道,影響整體車流,建議駕駛人內側車道還是留給超車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