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爐碴案 民團質疑黃偉哲圖利護航郭再欽

針對學甲濫倒爐碴迄今逾28萬噸未清,民衆黨立委陳昭姿(中)、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右)等人昨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臺南市長黃偉哲涉嫌圖利護航,放任郭再欽遲遲未提清理計劃書。記者曾學仁/攝影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昨指控,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不當掩埋爐碴超過五十八萬噸,臺南市政府未發函行爲人郭再欽,而是發給其下包人頭「林富順」。時代力量前立委陳椒華也質疑臺南市長黃偉哲涉嫌護航及圖利,並直言臺南市環保局非常離譜。

臺南市環保局迴應,要求實際行爲人林富順清理,若無清理意願時,再要求明祥馨負後續清理責任。二○二三年六月已函請明祥馨提送清理計劃,明祥馨公司代表人即是郭再欽,立委指護航特定人士爲不實指控。

「監督施政聯盟」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賴清德總統擔任臺南市長期間,郭再欽在臺南市學甲區多筆農地、工業用地不法掩埋爐碴,總量超過五十八萬噸,至今仍有超過廿八萬噸未清除,臺南地檢署起訴後認定郭再欽就是犯罪主嫌。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說,根據起訴書,明祥馨公司不法掩埋爐碴,郭再欽獲利達數百億元,委託清運的業者林富順不法所得也高達一七○○多萬元,臺南市政府僅要求林富順提出清運計劃書,臺南市環保局明顯護航圖利郭再欽。

陳椒華再指,二○一六年六月,臺南地檢署調查此地不法掩埋爐碴,臺南市政府明知違法,還發給全程興業建照,郭再欽身爲民進黨前中執委,雖在遭到起訴後退黨,黃偉哲仍然選擇護航違法行爲。

陳昭姿說,接獲各方陳情,郭再欽利用綿密黨政關係,持續在學甲地區掩埋爐碴,不法獲利高達廿一億元,臺南市環保局、環境部聲稱有發文要求「郭再欽」提出清運計劃書,然其實並未發函真正行爲人郭再欽,而是發給其下包人頭「林富順」。

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說,爐碴廢棄物處理後的再利用,應遠離地下水一公尺,不能與土壤接觸,郭再欽不法掩埋爐碴且泡在地下水中,下挖地下五至六公尺深,黃偉哲不要求清除就是明顯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