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指示改罰單!基層警過年前丟工作 淪「貪污犯」哽咽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基層員警開假單風暴今首度開庭,今首度傳巡佐李科甲以及10多名基層員警出庭。員警們庭後受訪表示,當時是受到「學長」的指示,加上大多員警都是剛畢業,完全信任對方,纔將900元罰單變成600元,沒想到竟被依貪污起訴。有員警提及,就在過年前被正式停職,也不曉得怎麼跟家人解釋,講到被當成「貪污警察」,一度哽咽。

▲臺中基層警改單風暴今日首度開庭,許多基層員警出面說明案件緣由。(圖/記者許權毅攝)

回顧該案,時任西屯所所長金桂明與巡佐李科甲等人,受民間友人請託,將一張900塊紅單改成600塊白單,案件經揭露,才發現整個西屯所幾乎都涉入其中,檢方執行搜索調查後,陸續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31人,金桂明也遭收押。

▲員警們透露,受到學長指示有一些壓力得做,也完全信任對方。(圖/記者許權毅攝)

今日庭後,有許多員警跳出來發聲,認爲被扣上「貪污」,實在太過沈重。一名黃姓員警解釋,我們從警界體系比較封閉,也有學長學弟制,在警專學到的又是服從,許多經驗就得靠學長傳承,當時受到資深巡佐請託,認爲他說的是對的,又稱「會自己繳掉」,纔沒有提出質疑,就幫忙改單。

黃姓員警說,很多人就是高中畢業就投入警界,失去工作後,也不知道要做什麼,很多人還有家庭、房貸跟小孩,失去收入後很難過生活。有些人去開計程車,有些人去工地打工,或是到速食店打工、或跑Uber,積極尋找賺錢途徑。

▲▼郭等人的辯護律師意見陳述資料,認爲員警要揹負一輩子的十字架。(圖/記者許權毅攝)

黃也說,自己總共就是改了一張單,將罰單從《道交條例》第56條改成第55條,價差僅300元,我們全部都認罪,但是不能接受重罪貪,圖利金額價差300元跟故意貪污1萬塊,卻都是同一個處罰,等於亂棒打小鳥的概念。

另名曾姓員警說,這次過年前正式收到停職單,家人一開始也很難接受,受到質疑,甚至被扣上「貪污警察」的帽子,過年期間遇到親戚朋友,也不曉得如何解釋,「我們也是受信任的幹部去做這件事,我們以爲是正確的,沒有太多個人想法」。

會不會希望能回到警界繼續服務?曾姓員警說,回來機率不知道大不大,走一步算一步,只能說「我以身爲警察爲榮」,希望法官可以給我們一個退路,律師有提出釋憲爭取我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