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約過夜!嫩妹遭性侵報警被認「半推半就」 檢依事證起訴
一名學長性侵學妹後,學妹內心受到10年的折磨,並罹患憂鬱症,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依法起訴該名學長。(資料照)
高雄某大學學長2014年間,邀約學妹前往臺北市士林區租屋處,兩人聊天、用餐至深夜。學妹錯過末班車,學長邀請學妹留宿,並提議同牀休息。未料,學長竟趁學妹入睡之際,性侵得逞,學妹10年來內心煎熬,多次試圖輕生,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此案,認定學長涉犯強制性交罪,依法提起公訴。
2014年8月,涉案學長與當時學妹相約在捷運劍潭站見面,前往學長與前女友在士林區的租屋處。由於錯過返回桃園的末班車,學妹留宿住處,凌晨學長提議同牀休息後,趁女學生入睡之際,竟褪去女學生的衣褲性侵。儘管女學生一度想要逃離,並明確表達「不要」、「不想要」,但李男仍強行扣住她的手腕,持續性侵得逞。
案發後數年間,內心飽受煎熬,多次嘗試輕生,包括食慾不佳、身形消瘦、甚至洗澡洗很久,或是一天洗4、5次,邊洗邊哭,並會用頭撞牆,還發生臥軌、割腕等自殘行爲,並告訴自己胞姊,遭到侵犯後覺得很丟臉、羞恥,不要再提起,想忘記這件事。
家人一度鼓勵報案,但製作筆錄後,警察給出的訊息,是學妹比較像「半推半就」,不想毀掉學長的人生,最終選擇不提告。直到身心科醫師向檢察官表示,學妹的人格特質是容易滿足他人期望,不擅於激烈抵抗,纔會將憤怒情緒發泄在自己身上。
學妹自2017年4月至2023年10月持續在身心科診所就診,士林地檢署根據相關事證,依刑法強制性交罪起訴該名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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