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長想「邊看邊自慰」 誘學妹拍不雅照!判1年8月

臺中一名男大生阿德(化名),因引誘同校未成年學妹拍攝猥褻行爲之性影像,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4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男大生阿德(化名),因引誘同校未成年學妹拍攝猥褻行爲之性影像,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需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並禁止對兒童及少年實施任何性剝削行爲。

判決書指出,男大生阿德與未成年少女A女爲同校學長學妹關係。去年5月間,阿德在不詳地點,透過通訊軟體IG連續傳送「我如果說」、「如果看你的腿用可以嗎」、「或是看你的」、「身體」、「邊看邊自慰」、「可以嗎」、「你給我照片吧」、「然後我自慰」、「你可不可以幫我」、「射出來ㄚ」、「照片」、「屁股的能不能」等曖昧訊息,企圖引誘少女拍攝身體隱私部位性影像。

所幸少女並未實際拍攝相關影像,但少女母親於同年6月11日查看女兒手機時,發現對話內容有異,立即報警處理。警方於7月11日搜索阿德住處,扣得VIVO手機1支及ASUS筆電1臺,經檢視手機內對話紀錄,確認阿德涉案事證確鑿。

法院審理時,阿德坦承犯行,並與少女及其父親達成調解,依約賠償損失。法官審酌被告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性影像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並給予緩刑。緩刑期間需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禁止對兒少實施性剝削行爲,以及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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