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唯一但不是唯一 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
公平會5日委員會議通過,得霖生技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臉書刊載「臺灣僅剩唯一會修乳攝數位板的公司」之廣告,與事實不符,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品質爲虛僞不實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但考量案關廣告已下架、事業經營情況、違法持續期間、違法情節對交易秩序之影響尚屬輕微,依此不處罰鍰並予以警示。
公平會表示,前揭廣告整體給人的印象,得霖公司爲唯一會維修數位乳房攝影機之數位板零件業者,但公平會調查發現,涉廣告不實的相關廣告主要是由得霖公司員工依其經驗陳述,並無查證廣告唯一宣稱之真實性或提供相關依據。後續查證發現,我國仍有其他業者具維修數位乳房攝影機或數位板零件之能力,故前揭廣告宣稱與客觀事實不符,違反前揭法條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如果要在廣告中使用「唯一」等用語,應該要善盡查證,確保相關資訊與實際相符,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