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泰山建案廣告宣稱「唯一」 公平會開罰

公平會表示,建案廣告宣稱讓人認爲新北市泰山區市中心地段購屋市場上僅茂德建設公司及太揚行銷公司銷售「明志書苑」建案是唯一具有百坪花園、雙花園設施的建物。

公平會說明,經調查後發現,建案基地座落的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2段有其他社區大樓亦具雙花園或百坪以上花園設施。因此,茂德建設公司及太揚行銷公司在廣告上宣稱「泰山市心唯一」並非事實,此將使一般人產生錯誤的認知或決定,對其他競爭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已屬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爲吸引消費者購買商品,如果要在廣告中使用「唯一」或最高等級等用語,應善盡查證與真實表示的義務,並確保廣告呈現內容與實際情形相符,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