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覆議案失敗 國民黨團:就看賴清德何時公佈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左起)、羅智強、牛煦庭11日召開記者會,抨擊民進黨拿社會事件來搞政治鬥爭。(黃世麒攝)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行政院2月2日提出覆議,立法院今上午記名錶決覆議案,最終經表決覆議案不通過,總統府須依法公佈。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揭下一個關鍵,就看賴清德總統何時公佈生效。

針對覆議案不通過,羅智強說,這次選罷法連署加嚴是非常正當的修法,要讓罷免連署更便於做真實查對,所以比照總統選舉的連署,要附上身分證影本,民進黨表決輸了要再拚覆議,尊重民進黨提覆議。

羅智強強調,歷次民調對於應該要滿足真實查覈,附上身分證影本的法案修正,大部分民調都是支持的,希望民進黨順應民意。覆議案今天已經被打掉,就看賴清德總統何時公佈已經確定的選罷法,讓其生效上路。

另外關於罷免案適用新舊法部分,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她個人見解跟中選會不同,中選會認爲是在新法公佈前,已經提議的罷免案,全部適用舊法,這會造成問題。在新法公佈之後的提案、連署人,要檢附身分證,這會造成連署上的不公平競爭狀況。

翁曉玲說,在新法通過後才提出罷免案,當然適用新法;在新法還未生效前已經提出的罷免案,在第一階段提議連署人可以不用檢附身分證,但新法若公佈,第二階段開始連署時,就應該依新法附上身分證,這才符合「行政程序法」跟法理上的「程序從新原則」,這也可以讓後面罷免團體提案,進行第二階段連署時,起跑點是公平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