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體位區分標準 內政部:144cm及145-149cm者可經病症判定「免役」
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防部預告修訂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未來只有BMI大於45或身高144公分以下才能免役。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常備役體位是身高最矮150公分,150公分之下是否服替代役,由內政部律定。內政部表示,體位區分標準主管機關爲國防部,145-149公分者可依其病症判定免役體位。
內政部今表示,體位區分標準主管機關爲國防部,我國目前免役率16%,高於亞洲徵兵國家新加坡及南韓,南韓身高140公分以下才得免役。
內政部說明,體位區分標準193項次,本次通盤研修180項次,均與相關機關及各醫學會研擬各體位服役標準(草案),國防部身高150公分以上得報考志願役,因此常備役比照其標準,145至149公分則爲替代役體位A,草案144公分以下爲免役體位,145-149公分也可依其病症判定免役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