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不和男子持鐵橇砸自家店面招牌泄憤 南警依社維法送辦

▲男子持鐵橇破壞自家店家招牌,警方迅速趕抵現場處理。(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第五分局4日晚間9時許接獲報案,一名男子持鐵橇破壞店家招牌,警方獲報立即趕往現場,確認事實後通知涉案65歲男子到案說明,警方查出該男子兄妹二人一起經營小吃店,雙方因叫貨方式發生爭執,竟憤持鐵橇破壞自家招牌,因毀損罪不提告,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第五分局副分局長陳柏宇指出,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瞭解,確保現場秩序,涉案男子到案後坦承行爲,警方依法制作筆錄,本案因涉案人系店家之一,該店不提毀損告訴,惟警方將違序行爲依社維法移送裁處,後續將依法處理。

警方呼籲,毀損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等行爲均屬違法,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區治安維護,確保社會安寧與民衆安全,呼籲市民如發現異常狀況,應立即通報警方,共同守護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