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勞保條例 勞保撥補法制化、每3年檢討財務
▲勞動部長洪申翰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勞動部擬具的《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定明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並且明定勞工保險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要檢討保險財務。外界關注,行政院此次提出對案,是否是因應國會情勢調整戰略?勞動部長洪申翰說,一直有在研議修法,不能說是突然,行政部門本應靈活、主動說服社會和國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勞動部指出,本次修法定明政府撥補爲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其金額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但草案未明定每年撥補金額。另外,也明定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本條例本次修正施行後,中央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要檢討保險財務。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勞工保險是勞工最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爲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2020年起,開始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撥補金額持續增加,搭配多元投資,基金規模已達1.2兆元,顯示政府撥補對勞保財務有正面助益。
卓榮泰表示,本次修正將政府現行每年撥補之作法,以及負最後支付責任之立場入法明定,展現政府確保勞保制度穩健運作的決心與承諾。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勞動部長洪申翰說,今年1月有做一次每3年一次的勞保財務精算,大家關心的勞保財務問題年限上延後了幾年,撥補是一個原因,但很大原因是這幾年基金的投資也有很好的成果,整體來說,勞動部也很努力開源節流。
有關勞保級距的調整,洪申翰說,社會上的確有這樣的聲音,勞動部也需要綜合考量勞保級距調整對財務的影響,做綜合性思考,的確現在整體勞保基金的財務狀況還是需要優先思考的地方。
提出勞保條例是否是要因應藍白的法案攻勢?洪申翰說,勞動部跟行政院一直都有在研議勞保條例修正的條文,把政府負最終責任以及撥補法制化入法,一直有在研議,「不算是突然的狀況」。
洪申翰說,面對當前的國會情況,行政部門要保持靈活、主動性,說服社會和國會,將各類人民需求考慮進行,是行政部門必須要做到的事情。